林文华在菲的日子,总结起来不外乎四个字:枪炮齐鸣。
参与战斗的肾上腺素刺激,在晚上落幕后变成了深深的空虚,这时候来几个大洋马歌舞唱跳,再大口的喝洋酒,吃牛肉……或许书中那些江湖侠客,快意人生不外乎此!
男人的追求很直白,什么社会规矩道德,统统不如老子的一杆16,这是一个无限制级的体验,旨在释放压力,无论你采取哪种办法。
返程已经是五天之后,这一个个不同于去时的激烈放纵,现在都平稳下来了,换上了得体的衣服,回归了文明,那粗鲁的话语,仿佛只是昔日假象。
杜家骏为这一幕解释为:“现代社会但凡有斗志者都有压力,没处释放容易出事,这是血液本性,文明不能压抑本能。”
林文华琢磨着也有几分道理,但这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有这种机会。
不过他确实挺幸运的。
人生在世,交朋友,交厉害的朋友!
杜家骏的实力和人脉让他肯定了这是个超级大腿,要打好这个交道!
他们一行人回到了繁华的燕京,都恢复了翩翩风度,压力一扫而空,剩下的自然是目的野心,他们纷纷拥抱道别,约定下次再战。
林文华找回了游荡燕京玩耍的姐姐,“咱们该走了。”
林文茵觉得他有些疲惫,有些萎靡:“去哪了?你看起来好累!”
“去打仗了,打洋枪、扛洋马。”林文华不羁的笑着,老姐不信,但恰好这荒诞的解释,是真真实实的。
他也没继续谈:“晚上约婧哥一起吃顿饭吧。”
晚上再跟吴婧和她的朋友一道,去逛酒吧,一杯干马天尼当翩翩少年,听听台上女歌手的清唱,跟周围朋友聊着一些天南地北的大理想,都摆出一种愤世嫉俗,讨厌现状的文艺青年范儿。
林文华说不上喜欢与否,但林文茵似乎挺享受的,她说这是她释放头脑灵感的方式,因为她是搞艺术的。
“那敬我们的艺术家!”林文华朝她举杯致意。
聊着友谊到了深夜,一点多的时候散伙了,女人天生感性,就得反复拥抱道别,林文华仗着弟弟的身份,也要跟吴婧的最大的闺蜜抱抱。
闺蜜暂时不知道这货有多渣,被他的外表,自信和谈吐迷惑了,虽然感觉胸膛有点挤得发慌,但还是抚着后背安慰这个令人很有好感的弟弟。
林文华狡黠的眼神跟吴婧对上了,京妞儿晃拳头口型警告,我不是让你来渣我闺蜜的混蛋!
“拜拜大姐姐!”
林文华抱够后松开对方,依依不舍挥手道别了。
“拜拜。”
上车走人,林文茵揶揄他:“人家都有宝宝了,你还这样过分啊!”
“怪不得有一股香!——掐我干嘛!我也没什么目的啊!我连她名字都不知道,我能干什么!我就是见她人蛮好的,嗯我想测测她智商而已。”
林文茵充分怀疑他是在东扯西扯:“她人好跟智商有什么关系?你是不是以为我真的蠢!你是道德败坏!”
“你先听我说!”
林文华按住了喋喋不休的女人,
“因为她长得漂亮知道吗?因为漂亮的人容易被宽容对待,日复一日下来,她们会觉得外界对她们的好,对她们的容忍,对她们的观念,哪怕是错误的,旁人都会认同,久而久之,她们就看不到真相,逻辑变蠢。”
所以说太漂亮的女人,逻辑上会有点蠢,并不是没有道理。
就跟欧美那边流行的,“金发靓妹没脑子”的道理。
林文茵:“……”
有文化的流氓,说的就是你吧?
但当他说完这推理,特地嘲讽了一下姐姐也很蠢后。
抱着他手臂的某个人,心情是明媚晴朗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