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陈铭在餐厅外打了一个很长很长的电话。
等他再次回来的时候,洪夏和罗素素已经吃得差不多了。陈铭说社团里今晚有个小的聚会,问洪夏要不要一起去。
末了,他又加了一句话:“只是,聚会在音乐教室,你的这个朋友没有校园卡可能进不去学校的教学楼。”
洪夏说:“那算了,今天也挺累的了,你去吧,我陪她回酒店躺着去了。”
于是,陈铭非常绅士地把她们送到了酒店楼下,挥手道别。
他前脚一走,后脚罗素素就冷笑了一声:“知道咱俩什么关系,邀请的时候还不忘添一句我可能去不了,他这邀请可真够真情实感的啊。”
洪夏打开酒店房间门,直直地往床上一扑,“他说的是真的,我们学校那个楼是要刷卡才能进闸的。”
罗素素不屑:“你以为你们学校是银行还是监狱啊,要是真想让我进,还能进不了啊?”
洪夏觉得罗素素应该摒弃当年花孔雀留下的根深蒂固的刻板印象,放下对陈铭的偏见,陈铭不是陈灿,而且这都多少年过去了,没有人会像当年一样幼稚的。
而罗素素说,这个世界的痴男怨女们在谈恋爱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将自己和对方捆绑在一起,从而产生一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心态。
这个时候如果别人说对方不好,就感觉仿佛连带着是打了自己的脸。
对于这种心态,罗素素建议洪夏要先拎拎清,到底谁是敌,谁是友。
聊天之际,她的手机忽然响起,是她的那个台湾交换生男朋友。
罗素素特意点开了免提,让洪夏感受了一把宝岛奶狗,让人听了头皮发麻的台湾腔。
“噫——你这个男朋友话也太多了吧。”撂下电话,洪夏看了一眼手机:打了35分钟,就说明白了两件事儿:今天吃了啥,和明天准备吃啥。
但是因为这是罗素素的第一个年下男朋友,所以她偶尔也乐得其中,她说这是当代女大学生在大四下架收仓前,最后一次广泛接触年轻思想的机会。
“你放心,对于你,绝对不是最后一次。”洪夏笃定道。
“欸对了,你去我那行李箱里面拿那化妆包,我觉得这面膜特别好用,你也拿个试试。”罗素素在床上闭着眼指挥道。
洪夏趴在床上,像个长臂猿一样费劲地把地上的箱子勾到床边,“你这密码多少啊?”
“装!你就装!我的密码你还不知道!”罗素素眼也不抬地回她。
洪夏扒拉着密码锁转盘:158,自己的高中学号。
罗素素也知道洪夏的行李箱密码:138,也是自己的学号。
当然,这也是她们为什么特别讨厌高志远的原因之一:俩好好的小姑娘学号,一个“要我吧”,一个“要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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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陈铭的吉他声里一路晃到了期末。
每到学期末,大学校园里就会变得特别亮堂,以前宿舍楼十二点半就暗得差不多了,现在有些灯可以亮一个通宵。
尤其是对于洪夏这种平时不紧不慢,每天过着热水泡脚的日子的大学生,到了期末考试周,就是要活生生逼着自己把泡了一个学期的洗脚水,在一个星期之内全部喝下去。
洪夏常常调侃自己才是学校里最该拿励志奖学金的人:毕竟一个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少女,竟然可以在十天之内完成对十几门功课的自学,这个事儿实在太励志了!
但是她认为这个事儿不能全怪自己,要怪只怪专业太鸡肋。她当年高考没发挥好,被调剂到理工学校的工商管理专业。
她一直觉着工商管理这个专业,只应该出现在艾利斯顿商学院那种,学生张口闭口一亿八千万的生意,家里还有商业帝国要继承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