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沈云都觉得是在做梦一般。他从怀里掏出那角碎银,咬了好几次,才确认石崖前的一切是真的。
自从馆主大人离开后,庄子里再也没人能教他识字。傅大哥去省城前给他的草药书,他硬是还有一本半读不全!
啊,我终于又能识字了!他亢奋的攥紧掌心的碎银。
他知道,黑袍人来历不明,藏在深山老林之中,必定有其不可对人言的隐情。但是,他真的太想学识字了,不想失去这么好的学习机会。
更何况,黑袍人自己也言明,暗中盯了他一多个月,把他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又用洪伯、甜甜,还有他们的存粮,威胁他。他能不同意吗?
只是跑腿帮忙买草药而已!又不是叫我去杀人放火……沈云自己安慰自己:反正,他若是叫我去做坏事,或者违背对馆主大人的誓言,通通不答应就是!
回到庄子里,甜妞老远就跑出来迎接他。看到竹背篓上搭着的肥麂子,小丫头馋得直流口水:“云哥哥,真厉害!”
洪伯跟了出来,帮他卸下竹背篓,皱了皱眉头,关切的问道:“衣裳怎么都是润湿的?掉水里了?”
沈云摇头:“晌午的时候,山里头下了一场大雨。”
“我们这里没下雨,太阳好好的。”洪伯狐疑的看了他一眼。
沈云笑道:“山里的天气,就这样。”
“云哥儿,存下来的肉干已经够我们三个过冬吃了。你不要太跑远。要是碰到大野物,连个搭救的人都没有……”洪伯担心极了,忍不住又开始唠叨。
这一唠叨,不是一句两句能结束的。
旁边,甜妞悄悄的拉了拉沈云的衣角,冲他做了一个鬼脸。
沈云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洪伯收拾好肥麂子,唠叨也终于结束。
“洪伯,明天,我想去县城一趟。”沈云抓住空档,说道。
“去县城?”洪伯很是意外,“做什么?”
沈云撒了个谎:“我的小刀磕了个口子,想去县城的铁铺里补一补。”
这就是市集没开的坏处。买个针头线脑的,都要去县城。补刀之类的,更不用说了。再说,打猎怎能没有一把好刀护身呢。洪伯没多想,点头应下:“明天,我陪你去。”
沈云哪能让他陪着去?当即摆手:“洪伯,你要带甜甜呢。去县城,来回要走四五十里。家里没有大牲口,背着她,哪里走得动?再说,我又不是头一回去县城,认得路呢。”
洪伯知道他跟拴子去过县城好几回,给姑爷家送庄子里出的时兴菜蔬。一想到至今音讯全无的两个儿子,还有儿媳,他的嘴里顿时阵阵泛苦。
罢了,云哥儿能独自把甜妞带回来,还能去不了县城?
况且,他和甜甜都是贱民身份,要想进城门,每人得交五个大钱的税。而云哥儿则不用。
于是,他没有再坚持:“路上小心些。明天早去早回。我们等你回来吃晚饭。”
“洪伯,你有什么要我带的吗?”沈云又问道。
还真有。洪伯按下心中的苦楚,说道:“冬天要来了,你和甜甜都要换冬衣。布料子,家里还有一些,不用买。明天,你称五斤棉花,还有一些针线回来。我好给你们一人做一件冬衣。”
“好咧。”沈云知道他会做针线。因为自己和甜甜俩身上穿着的夹衣,就是他入秋前,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洪伯进里屋,很快又出来,递给他一小串大钱。
“不用。我有银钱。”沈云不肯接。买棉花是给他做冬衣,他怎么还好意思要洪伯出钱呢?
洪伯板起脸:“少啰嗦。不然,不给你做,冬天冻死你。”
沈云无奈,只得接下。
第二天,天还没亮,洪伯便起来生火做饭。除了早饭,他还给沈云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