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漂亮姐姐之律政俏佳人(七)(1 / 2)

第二天,林暮和蒋士彬就见到了钱觉。

她告诉钱觉:“钱总,您哥哥的养子钱野已经找了律师,我们还有几点需要跟您确认一下。”

“你说。”钱觉很绅士地示意秘书去给林暮和蒋士彬倒茶。

“您的哥哥是在哪一天立的遗嘱?当时他的病情是什么样子的?他当时的神志是否清醒?具有独立行为人的能力吗?他立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蒋士彬一连串的问句让钱觉脸色不太好。

钱觉板着脸:“蒋律,你是我的律师,你应该为我服务,而不是质疑我。”

蒋士彬正要解释,林暮开口解围:“钱总,您理解错了,蒋律师不是这个意思。他是在为你模拟法庭上对方律师可能会提出的问题。”

“这样啊。”钱觉脸色这才缓和。

林暮却从他过于起伏大的情绪里发现了不对,这份遗嘱难道有什么问题吗?

“夏律,我有个问题,如果没有这个遗嘱,按照法律,我能继承多少我哥哥的遗产?”钱觉靠在沙发上,看似放松,实在双手手指紧张地交叠在一起。

林暮开始普法了:“我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做了有关规定,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养子也算吗?”钱觉身体坐正,微微前倾,显然很关心这个问题。

蒋士彬也开始科普了:“《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林暮最后总结:“由于养子与养父母间形成了拟制血亲,因此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钱觉不可思议道:“第一顺序继承人?”

“对。”林暮点头,“也就是说,如果遗嘱不生效,钱野作为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会继承钱明钱总名下所有遗产,包括明觉集团百分之六十的股份。而您……”

“您将是零继承。”蒋士彬接道。

钱觉不能接受这个答案:“我是零继承?凭什么?他钱野什么都不懂,公司一直是我和我哥哥两个人撑起来的,他凭什么继承公司?他一个外人,虽然姓钱,但是一点点我们家的血脉都没有,我哥哥一辈子忙碌,难不成到头来就为他人做了嫁衣?”

林暮突然想到:“钱总,钱野的领养手续都齐全吗?”

钱觉皱着眉努力回想,最终给出来了肯定的答案:“很齐全,当时领养钱野的时候,我哥哥特意让法律顾问帮他处理的,法律方面的手续肯定没问题。”

“这就有些棘手了。”蒋士彬紧锁眉头。

林暮接着询问:“钱总,您手里的遗嘱是什么形式的?”

“是我打印好的,我哥哥签了名。”钱觉拿出那份遗嘱。

林暮接过来仔细看着,“钱总,打印遗嘱从形式上虽不是亲自书写,但如果遗嘱上有亲笔签名,并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证人现场见证并签字。就可以证明,遗嘱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应认定遗嘱有效。”

“您这个……”林暮翻了翻,“虽然形式很完善,但是有一个致命的问题,您无法证明这不是被继承人自行打印的遗嘱。”

“我哥哥口述让我打印的啊。”钱觉不理解,“我哥哥那时候病的笔都拿不起来了,怎么可能自书遗嘱呢?”

“您哥哥口述的时候您有录音吗?”林暮认为这是关键。

钱觉摇摇头:“没有。”

“钱总,是这样的。”蒋士彬耐心解释:“打印遗嘱现阶段并不属于五种法定遗嘱类型,因此司法实践中操作不一。其有无效力还要考察其是否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