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汗即便不是车舍里的少主,也要像那雄鹰一般振翅高飞,做草原上最雄壮的汉子,做能让小儿闻名止啼的勇士,绝不做那草窝子里的雉鸡,担惊受怕地过上一辈子,那也是男儿的所为么?”
萧靖翻了翻白眼。你有雄心壮志那是你的事,凭什么要把老子垫在下面踩啊,难道只有纵马疆场才算英雄?我做的事比你有意义多了!
想了想,他慢悠悠地道:“大汗之英武人所共知,将来势必威震天下,萧某拍马难及。不过,人各有志,萧某的念想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没想过出仕做官,更没想要扬名天下。和心爱之人平平淡淡地走完一生便是最好的结局,奢求得太多只会给自己增添烦恼,那又是何苦了。
再说,萧某还有家报社,今生也不算毫无建树。为苦人发声,为受难者鸣冤,为良善者扬名……我做的事情可能都是小事,但细细思来,却未尝不是天下的大义。只要能将这样的事一直做下去,萧某今生就再无所求了。”
说完这番话,他随手给自己倒了杯酒,谁知才喝了半口就被草原上的烈酒呛到了。
我怎么跟他说了这么多啊?
敌人或对手做到极致反而会有点像朋友,所谓的“宿敌有时候比朋友更可信,比朋友更像同伴”就是这个意思吧?
或者说,已经成为大汗的陆冲早就不将他放在眼里了,所以才会满怀怜悯地放下身段说些以前绝不会说的话,这才引得他也发了一番感慨?
等到心中不自然的想法渐渐淡去,萧靖也不再需要用咳嗽声来遮掩尴尬了。轻叹了一口气后,他掏出了几张字纸放在陆冲身前道:“说了好多没用的,还是谈谈正事吧。地道里的葛大人应该已经被打晕了吧?请大汗先看看这些,然后告诉手下人别伤了他性命,人家老头子也挺不容的。”
陆冲将纸拿在手中仔细读了起来。看得出来,他并没有多少惊讶,只是脸上的神情越来越凝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