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村,是一个典型的福建的城边小镇,镇子里的石板路经过几百年的风吹雨打,明亮的有如镜子一般。因为镇子离城不远所以镇上除了几间客栈之外,还有几间小酒店,大抵上这些小酒店总会吸引着镇上的百姓和附近赶集的乡民、商贩,做工的人,他们往往会站在柜台边,花上个一两文铜钱,买上一两碗酒,然后靠柜外站着,温一碗就喝了它就当是休息了。
而这几间小酒店的掌柜招揽客人的法子倒有不少,同样一文钱一碗的酒,有的店掌柜会多打上些酒,有的会给配上些茴香豆,当作下酒物了,当然,要是有钱的话,愿意掏上个十几文钱,就能买上一样荤菜,但大多数顾客都没有这样阔绰。只有少数一些人可以在店里坐着要酒要菜慢慢的喝,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喝的起。
“二喜,打酒的时候,提壶一定要提满,咱们家提壶是三两三钱,人家的是三两,手一抖,到了碗里就只剩下二两八九了,这做生意要实在,咱们的酒足足的三两三钱……”
和往常一样,鲁掌柜一边打着酒,一边教着伙计,王二喜从九岁起,就在这家德通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按掌柜的说法。
“你瞧瞧,这酒从坛子里舀出要满,不能漏……就你这功夫当伙计,不再练上两年,还不能自己舀酒……”
几乎每天,掌柜的都是这么唠唠叨叨的,不过王二喜也知道,这是掌柜的说给酒柜旁边的那些客人们听的。毕竟,他们之所以来这喝酒,为得就是这多出来的二三钱酒。
其实酒店里就是这样,有的多给些酒,有的多给些茴香豆,总之喜欢喝酒的会来多给酒的,需要下酒菜的自然会去那边多给茴香豆的。
整天的站在柜台里,虽然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可王二喜倒也乐得这样的日子,毕竟一天给10文工钱,虽然钱不多,但却管饭,这对他家来说倒是再好不过事情,毕竟家里就那么几亩薄田。半大的小子吃穷老子,这里能给他一口饭,总能省些家里的粮食。
“温三碗酒!”
又一次,当那个粗旷的话声入耳时,王二喜看到了李将军,他是这个镇子里出过的最大的大人物,
大家都叫他将军,是因为他确实曾是官军里的将军,曾经在海上打过倭寇。不过虽然他是将军,可他却是站着喝酒的人。听人说他并不是没有钱,而是因为当年他把钱都给了手下,给了那些在战场上残废了的弟兄。他身材很高大,脸膛黝黑,面上有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发须,身上的衣裳虽然看起挺干净,可是却落满了补丁。作为镇上唯一的大人物。却穿成了这副模样。自然的也就成为了大家伙儿眼里的笑话。
他一到店里,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
“哎呀,李将军,你老又来喝酒了!”
他也不答话,而是对柜里说。
“三碗酒并成一大碗。”
说着话,就摸出了三文钱。瞧见这一幕,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
“哎呀,李将军,你这出来买酒喝,你家夫人知道吗?要是不知道,别回到家又给轰了出来……”
对于他人的哄笑,李将军倒也不气,只是眯着眼,瞧着那酒,在喝酒的时候,他眯着眼睛说道,
“说到底,还是酒好啊……”
“酒好?十八年的女儿红更好,李将军要不然说说当年出海打倭寇的事,咱请你喝两碗!”
“打倭寇,我看也就是吹吧,连个婆娘都管不住,还打倭寇哪。”
对于镇子上的人们来说是似乎李将军就是他们口中的笑柄。无论是他一穷二白的回到家乡,还是家有母老虎。都是众人玩笑的说辞。
在他们的调笑声中,王二喜看到李将军已经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但他却没有争辩,而只是把眼帘一垂,然后就喝起了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