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城主私交甚好,两人一有空就经常相约一起吃饭喝茶下围棋。
每次去城主府的时候,梅父梅林总是爱带上梅独一起去,目的当然是希望自家儿子能入了张艳云的眼,两家之间更加亲上加亲。
沈旭一听,脸上羡慕得不行,眼睛里闪着光道:“你见过她了?见过几次啦?她是不是真的如城人的人说得那般的美若天仙美丽动人?”
沈父在鸟城垄断了所有的卖鸟生意,虽然生意兴隆日进斗金,可是跟梅家一比,一下子就逊色了好多。
张国宝也捡了一颗瓜子扔进嘴里,阴阳怪气道:“小时候,我刚去去书院刚读书那会儿。教书先生上第一节的时候,就认真的告诫我们全班同学‘人要贵有自知之明’,我一直把这句话奉为金科玉律,无时无刻都谨记在心,从未忘怀。
虽然当时我们很不明白,为什么先生给我们上人生中的第一节课,会是这样的一句话。今天听了梅独这番极度不要脸的言语之后,我才深刻的领悟到了先生的对我们的良苦用心。人活在世上,还真的是应当要有自知之明,否则闹出了天大的笑话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言外之意,是在说梅独没有自知之明。
沈旭听了一只手拍着桌子大笑不停,偏了偏头,问道:“国宝,你的这位恩师家住哪里?是否还健在?改天我想找时间去拜访一下他,毕竟在当今世道,像他这么有先见之明的人已经不多了。”
张国宝摸了摸鼻子,道:“当然可以,他还活着,今年已经九十五岁了,我告诉你他家就住在……”
看见两人把他当成空气,开心的
梅独蹭的一下站了起来,怒甩袖子道:“岂有此理,你们一个个的都瞧不起本大爷是吗?好,本大爷就偏要证明给你看,我一定要把张艳云娶回家,再生上七八个娃娃,气死你们这些一穷二白的穷屌丝。”
沈旭:“……”
张国宝:“……”
兄弟,就算我们两人的家族都没有你有钱,但是我们家族好歹也是鸟城富人榜中排的上前十名的好吧。你有必要要把一穷二白穷屌丝这个称呼挂在我们的身上吗?
你让那些富人榜上排名前十以后的人该如何自处啊?难道要他们要自称是穿金戴银住豪宅的穷苦老百姓吗?
过分。
老娘从小皮到大,天不怕地不怕,除了怕鬼。
虽然我做人坦坦荡荡一身正气,平时又未曾做过什么亏心事。
但是鬼魅这个东西是一个令人恐惧的存在,自天地生成以来,它有着成千上万个恐怖可怕的鬼故事,因为从来没有人曾真实的见到过鬼,所以人类才会对它产生深深的害怕感。
当然,我虽然怕鬼,但这并不代表我胆小怕事。
黄美珍最后说的那一些话,已经彻底惹恼了我。
什么叫谁输了就要叫赢的那一个人为爷爷,还要对其三叩九拜,称呼她为祖宗。
很明显,她之所以会说这那一番话,肯定是笃定了我武功差劲,然后为了激怒我去和她比武,而故意说那些话来惹我激我生气。
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打败我,从我身边夺走李念。
我冷冷的笑了笑,:“呵呵……”
这般目中无人嚣张跋扈的想要抢走属于别人的东西,这种人不仅道德败坏,还特别欠收拾。
老虎不发威,你真当我是病猫吗?
既然你这么上赶着要当人肉沙包,那我就索性成全你吧。
我咬着牙皮笑肉不笑的,一字一顿道:“既然姑娘你这么热情,那我恭敬不如从命了。”
黄美珍得意的扬起了下巴,一头乌黑亮丽的长了头发束在身后,编成了马尾辫,尽显俏皮可爱。
我偷偷叹了口气,人长得人模狗样的,只不过这脑子似乎没长好啊?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