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贤惠,即使她脾气差,即使她不能干,即使她有很多很多的缺点,但他喜欢。更何况,他还有个聪明的女儿。
很多人劝他再婚的时候都会说,男人就要生个儿子,没有儿子的人生是不完整的,没有儿子就是绝户......
但对于安国邦来说,有没有儿子都没所谓,行不行也没所谓。
安国邦生气是因为安立春,看何花气愤的脸就知道她没少在安立春身上花心机。何花说的骗婚应该存在,但骗何花的不是安国邦,而是安立春。
“爸爸?”安荔浓忐忑的抬头看向安国邦。
“没事。”安国邦摸摸安荔浓的头,“我们去供销社干什么?”
“秘密。”
安荔浓和安国邦在供销社买了纸和笔,又去邮政买了个信封,然后蹲在路边写信。安荔浓把纸放在大腿上,思考了一会,理顺思路,然后开始动笔。
“小荔枝,你要给谁写信?”安国邦站在旁边,然后弯下腰,“小荔枝,你在我背上写吧?”
“好。”
安荔浓把信纸铺在安国邦的背上,更加顺手。
“我要给陆天明写信。”
陆天明是胜利公社的副书记,在吴有光和陈来财的联手下没有什么存在感,但该做的事情一点不少。
根据李进业收集到的消息,这个人是有能力有本事的,只可惜强龙不压地头蛇。
安荔浓撇撇嘴,胜利公社不大,领导倒是不少,书记,社长,副书记,副社长......还有什么都管,什么都能插一手的综合主任......
呸。
一个个......在其位不谋其政。
说得难听些就是占着茅坑不拉屎。
“小荔枝,你写什么?”
“秘密。”
写好后,安荔浓看了看,很满意,吹一吹,准备装进信封。
突然,安荔浓想到了什么,撕掉,撕成碎渣渣。
“小荔枝?”
“我重新写。”
安国邦没问为什么要撕掉,默默弯下腰。
安荔浓把信纸铺开,然后用左手写信。不太习惯,一笔一划歪歪扭扭的,很滑稽,看着像小孩子的恶作剧。
看着新鲜出炉的信,安荔浓还是不太满意,担心这字迹太幼稚,陆天明不重视。
有撕掉。
再写。
右手,一手堪比印刷体的正楷。
好了,终于满意了。
安荔浓检查一遍,没有错别字,没有不通顺的地方,折叠好,装进信封。
“好了。”
“爸,我们走吧。”
安国邦迷惑,“去哪?”
安荔浓愣了一下,“爸,你今天怎么这么呆?当然是寄信啊。”
“寄信太慢了。”
安荔浓看着安国邦,眼珠子圆溜溜的,定定的看着安国邦的眼,“爸,你今天......”很不在线啊。
安国邦瞪瞪眼,“是你太过高深莫测。”他根本就不知道宝贝女儿想要干什么,既帮不上忙,也不好意思多问。
安荔浓鼓着腮,“好吧。我的错。爸,一会你女儿请你吃饭,国营饭店。”安荔浓豪气的拍拍心口。
“公社的国营饭店只招待领导,其他时间不开门。”
因为生意非常不好,大部分时候一天也没有一个人来吃饭,所以饭店经理决定,国营饭店只接待上面来的领导,其他时间关门大吉。
节约资源。
“那我们买肉?”
“这个时候哪里还有肉买?”
安荔浓泄气,撇撇嘴,贫穷的时代,落后的穷山沟......“我们回家啃萝卜去。哼。”
哼哼。
她要把萝卜啃出人参的味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