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大战在即(4 / 4)

作霖叩。”

七月十四日,顺直省议会、天津总商会、直隶商会联合会,联名通电宣布段祺瑞三大罪状。

电云:“……视东海为傀儡,待同官若奴隶,颐指气使,炙手可热。靳云鹏虽其门生,然既为总理,论体制应在督办之上。乃段祺瑞于院部有关系之文函,均亲笔批有交院、交部字样。其下属奉命转达于院部者,则直书曰奉督办谕,交总理总长办理等字样,俨以元首自居。今更擅改元首已盖印之命令,逼令元首之印绶,自由擅发,试问纪纲何在?此其大罪一。

“信任曹陆,借用日款五万万元,将东三省森林矿产及满蒙热河铁路之权,拱手以授日人,又将胶济、高徐、顺济等铁路与日本订立合同,使山东亦将为东三省之续。甚至订立军事协约,而日本军队侵入北满,假借参战练兵,而日本军官揽我兵权。至于赞成签订德约,主张直接交涉,无一不为媚外之作用,以自亡其国,此其大罪二。

“段于袁项城时,往往以项城任用权术,利用金钱收买下级军官,唆使反抗上官之举为不然。不料自彼执政以来,变本加厉。……广用金钱,结合各省军队以自固,以致军队日多,财源日竭。此其大罪三。”

这个电报末尾斥责段祺瑞,并非如一般人所说的很廉洁,指出:“天津义租界房屋,乃徐树铮于民国元年所得汉阳之款,以十三万元分润段而购置者。曾云霈以安福党费为段兴造春夏秋冬四季式之房屋。又复辟讨逆余款二百万元,尽入私囊。段在中日汇业银行有股份一百万元。”

张作霖宣布派军入关以前,段祺瑞对“讨直”之战是很有信心的。他认定张是个惯于虚张声势而保存实力之人,断定张一定是在关外坐山观虎斗而从中渔利,不会在直皖冲突中轻易下注。在他看来,只要奉军按兵不动,己方就可以一举击败直军。

十三日,当接到奉军第廿七、廿八两师大军已经开进关来的军报,开始还不太相信,但很快又获悉奉军已在京奉路、津浦路以及马厂、军粮城一带布防,他着实大吃一惊。

怎么回事?他常以自己处乱不惊而自负,这一次连他自己都有些看不起自己,怎么会惊出一身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