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势汹汹的熊孩子,根本不怕他,朝着凌风就是一通乱扔,可奇怪的是,这些个石块烂菜叶,连这个人的衣角都没沾到。
不知道谁喊了一句:“见鬼了!”一群熊孩子撒丫子跑的不见了踪影。
凌风转身拉着小乞儿的手,身高只到他的肩膀,衣不蔽体,全身上下都有暗红色於痕,头发油腻腻沾满了乱草,裹着一块不知道多久没洗的破布,脸上也全是黄土,看不清样子。一瞬间,凌风心软了,遇上即是缘,家里现在也不多一个人吃饭,以后自己进了宗门,家里也需要一个人陪伴娘亲。
“愿不愿意做我弟弟,以后能吃饱饭,再也没有人可以打你。”凌风拿起两个包子,塞进小乞儿的怀里。
小乞儿长时间没有和人交流,抬起头看着凌风,此时的凌风无比高大,深深烙进了他心里,世上除了过世的娘亲,再也没有一个人对他这样好,这样温柔。
凌风带着他办完了事,又买下一辆旧马车,坐着马车就往家赶。
小乞儿狼吞虎咽的吃下了两个包子,在凌风怀里睡了过去,马车很快就到了地方。
凌风将小乞儿的遭遇和母亲说了一遍,邵氏是一个好心人,自然同意儿子的做法。
邵氏很高兴,家中人少,自从儿子跟在叔叔后面,生活越来越好,不用再为吃穿发愁,每当叔侄两人出门在外,她一个人提心吊胆,身边要是有一个人陪伴,便不会觉得那样孤单,对于这个可怜的孩子发自内心地喜欢。
一大盆热水,邵氏准备好好给这可怜的孩子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结果小乞儿死活不肯脱衣服。没办法,邵氏觉得这孩子可能是怕生,叫来了凌风,让他给小乞儿洗。
小乞儿全身抱地紧紧的,依旧不肯脱下衣服,凌风一生气,抬手就抢
下了小乞儿头上的破布片,亚麻色的长发落了下来,居然是天生亚麻色头发,太罕见了,现代女性可是非常喜欢这种颜色的,凌风一阵失神。
小乞儿赶紧双手抱着头,想要遮挡住头发。原来如此,那群熊孩子喊他妖怪,就是因为他的头发,真是少见多怪。
凌风安慰道:“真好看,我要是这样亚麻色的头发,不知道有多帅!”一句调侃,缓解了气氛。
“你真……不在乎,我的……头发?”小乞儿长时间没有说过话,说起来有点吃力。
凌风果断摇了摇头,示意自己不在乎。
小乞儿只是低着头,一言不发。
凌风拧了一把毛巾,温柔地给小乞儿洗了一把脸,又三下五除二将小乞儿剥了一个干净,待她转过身来,凌风一怔。
这小乞儿竟是一个女孩,大约十一二岁,细瞧之下,皮肤细腻,嫩白晶莹,再看她面容,也是十分姣好,将来一定是个美人胚子。凌风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算得上一个正直的人,只将她当做自己的妹妹,细细搓洗。
小乞儿低下头,任凭凌风揉搓,脸上微微泛红。
“你以后就叫凌晨吧,晨是一天的开始,从此之后,是你人生新的开始,以后就喊我哥哥。”
小乞儿开心的笑了,甜甜的喊了一声“哥哥,凌晨一辈子都是哥哥的。”
凌风一阵无奈,这叫什么事情,难道是萝莉养成计划,内心中对自己一阵吐槽。
洗完澡,凌风唤来邵氏给凌晨身上的淤青上药,可凌晨只要凌风,他只得又做了一次好哥哥。
从此凌风只要在家,身后就多了一个跟屁虫,睡觉都要一起,非要抱着哥哥睡,凌风十分的烦恼,还好知道自己在家不过两三个月了,以后都在宗门,索性就听之任之。
半个月里,上官昊提前取得了问道宗入门资格,派人通知了凌风,言下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