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时分。
顶层会议室内,只剩下四个人,分别是:陆离、昆兰、帕尔默、以及亚伯拉罕。
“既然始祖站在血祖的对立面,为何它们不亲自出手?”
“三打一,赢面应该很大吧?”
不久前,昆兰向陆离讲述了七大始祖的故事,以及一些内幕消息,可他依旧难以理解——
莫非是兄弟情深,始祖舍不得弄死这个最小的弟弟?
面对陆离的问题,昆兰摇了摇头,沉声说道:“自从与人类订立盟约以来,它们从未出过手,现在状态并不是很好。”
“不过,三大始祖愿意手中的所有资源给我们——
一支由混血种组成的猎杀小队,另外,它们还会血祖的大致方位,虽然不是很精确,但总比拉网式搜寻省时。”
面对血祖的挑衅,三大始祖并非没有还击,几天前,它们就派出混血种小队,开始肃清布鲁克林区的返魂尸,并且颇见成效。
“好吧。”
见昆兰满脸严肃,不像是在开玩笑,陆离耸了耸肩,无可奈何道:“我需要确认一下,那些混血种都跟你一样强吗?”
“不,他们是我亲手训练出来的,能力跟艾霍斯特差不多。”
为了不打击众人的信心,昆兰补充道:“相较于返魂尸,混血种对阳光、白银的抗性更高,而且还不会被嗜血线虫感染。”
闻言,老猎魔人亚伯拉罕若有所思,皱着眉头问道:“换而言之,混血种不用担心被血祖夺舍身体?”
“没错。”
“在混血种面前,血祖引以为傲的感染性完全不起作用,只有力量和速度优势。”
昆兰言语笃定。
毕竟,身为一名活了两千年的混血种,他非常了解自己——
相比于始祖,混血种才是真正的不死者,只要戴上兜帽,就可以跟人类一样,在阳光下自由行走。
不仅如此,他有信心跟血祖正面厮杀,并拖走它半条命。
时来天地皆同力!
在遇到昆兰之前,陆离感觉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现在,什么条件都不缺了,只要等待那些失联的盟友赶来石心集团总部汇合即可。
想到这儿,陆离忍不住看向帕尔默,欲言又止。
而帕尔默瞬间会意,沙哑着嗓子说道:“放心吧,邓肯正在跟abc广播公司的高层接洽,要不了多久,我们就能听到好消息了。”
话落,这个老家伙靠在沙发上轻咳了几声,身体状态着实令人担忧。
“白血……现代医学救不了我,希望它可以……”
喃喃低语声中,房门被人一脚踹开,杜克端着一支试管冲了进来。
这一幕,落在帕尔默眼中,无异于上帝下凡!
下意识地,他伸出树皮般苍老的手,想要去接,结果,被杜克在半空中拦住了。
“这东西不能乱用,普通人只能通过眼睛来吸收,友情提示一下,这个过程可能会产生些许痛苦……”
说到这里,杜克突然意识到人的体质不可一概而论,他经常嗑药(细胞强化剂),身体承受能力堪称变态,而眼前这个老头半只脚都迈进鬼门关里了,根本经不起折腾。
帕尔默不以为意,他摇了摇头,从杜克手中抢过试管,心情很是激动,甚至能听到颤音:“我的身体已经承受了太多痛苦,有些内脏至少换过两遍以上……”
说完,白血滴入眼睛。
没有丝毫犹豫。
因为,帕尔默渴望活着。
双眼赤红、青筋涨起,纵使这样,他依旧没有哀嚎,只是死死攥着桌板,显然有着远超常人的意志力。
在场旁观的几个人中,只有亚伯拉罕是正常人,并且,对使用白血所带来的痛苦深有体会。
“这才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