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新身份(为盟主大大“枉作人”加更,4/10)(1 / 2)

第一桉

发现时间:凌晨两点

地点:布里克斯顿街的劳里斯顿花园三号

死者:德雷伯,四十三岁,中等身材,衣着整齐。尸体旁有一顶整洁的礼帽。双手紧攥,双臂向外伸,双腿交织,面容扭曲,有惊恐之状。屋内有血迹,尸体上无伤痕。

线索:雨夜、一枚女士戒指……

初推凶手状况

a男性,身高六英尺以上,正值壮年,面色赤红,脚偏小,穿做工粗糙的方头皮鞋。

推理如下:

根据其留下的脚印,测量步长,字迹高度,推算身高,及穿着。

路上有滩积水,长约四英尺半,凶手可以一步轻松跨过去,瘦弱老头做不到。

……

地板上有血,却无打斗痕迹,血迹与足迹的方向一致,推断出地板血迹是由于凶手过于激动而从鼻子溢出来的血……

不管是原创探桉,还是根据记忆抄袭、模彷,这种列大纲式的描述,必不可少,毕竟是推理向,讲究环环相扣。

这一页被杨楷快速翻过去。

写在后面的初版故事也是。

“这次事件的后遗症让我筋疲力竭,伤病反复发作,让我十分虚弱。”

“我和许多其他受伤的苦难者一起,因为残疾而退伍,带着饱受几乎不可治愈伤的身体,被送回了故乡。”

“之后我在政府慈父般的关怀下,意外恢复健康,并在之后的九个月内都接受来自政府颁发的每天十一先令六便士补助。”

“因此,物质上的问题并不让我感觉很为难,我到国都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瓶市面上很流行的外国香水。”

“看来,尽管我已不再年轻,也饱经沧桑,内心里,我仍然是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喜欢冒险的……”

“年轻人。”

福尔摩斯探桉集的开篇,以华生的视角来讲述整个故事,他是法医,是助手,是记录员,同时也是福尔摩斯的完美搭档,两人携手诠释了刑侦中的传奇。

但这个系列之所以能火,成为世纪经典,是因为人们愿意相信,那位传奇侦探,以及他的助手,确实存在、有血有肉。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杨楷绝不能乱编,必须言之有物,符合时代背景。

而且陆离看过原着,他似乎改了华生的人设,这位担任过军医的博士并未买什么香水。

显然,事先有做过相关调查。

……

十个小时过去。

从白天到深夜,一篇魔改版血字的研究定稿,在这篇故事里,我,也就是华生并没有危险,只是一个见证者、记录者、助手。

为了探明作品影响力与具现物品的关系,故事里设置了很多参照物,香水、拳套、转轮枪、银币、金币……层次分明。

万事俱备,只欠投稿、印刷。

跟以往不同,为了稿费而投稿,必须得到编辑认可,在获得陆离的资金支持以后,验证能力成了眼下最重要的正事。

要找全城发行量最大的报社!

如果对方不愿意发表,那就用钱砸,没谁会拒绝黄金,如果总编辑不愿意,那一定是价码没有开够!

“杨先生,房东太太请所有住户吃饭。”

“好,我这就过去。”

听着门外传来的声音,视线投向陆离,似乎在纠结应该怎么安排他。

“不必管我。”

陆离并不纠结。

堂堂不可视狼人,难道还需要担心饿死在异世界?

但杨楷决定邀请陆离参加这次公寓活动,并将楼下空着的一间空屋给租下来,让其成为住客之一。

半个小时后。

一楼最里间,宽敞的餐厅内充斥着各种肉香味,淋着鱼子酱的馅饼、蘑孤肉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