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你的对手明白你让着他,他也会不顾一切地想摆脱这种处境。因此,他会因为想证实自己没打假拳而对你大下杀手,根本没人肯配合你,如果不想死的话没得选择,懂吗?”
孟凛闻言有点明悟过来,原来输,有时候比赢还要难…看来卫越君确实是老阴比。
想想吧,让孟凛打“爆头王”可以大爆冷门,这样就可以人不知鬼不觉的猛赚一笔了。
因为无论谁都不会相信,像孟凛这样半大的男人能赢“爆头王”这种如日中天的地下拳王,结果孟凛赢了之后猛赚一笔。然后孟凛打败“爆头 王”,当所有地人都看好孟凛时,突然就输掉了第二场…
白痴也知道卫越君能够再大赚一笔了,怪不得他那么好心给自己签刘裕华还给三千万,原来他占尽了所有地便宜把自己当挣钱机器,还会留下不少隐患。
可有得选吗?
卫越君肯定不是那种和和气气谈条件的善良之辈,要命的是,他早就结好了套子等孟凛往里钻呢,如果不按他所说的去做,除了蔡梦苑,孟凛甚至还弄不清会受牵连的另外一个人是谁!
正是这种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担心才更可怕,因为事实出现之前,谁都有可能是爱害者…可见卫越君深知人的恐惧心理,所以才会做这一件有持无恐的好戏让自己当主角!
话说回来,虽然卫越君占尽了大头和好处,但这将是孟凛跟卫越君能再一次走近谈判桌的唯一途径。
就算有难度也值得一试。
毕竟双方最初并不是要拚个你死我活,孟凛是想来签刘裕华拍电演的,事情真越闹越大,且不说谁输谁赢,双方损失也会无限叠加,虽然孟凛不怕三合公司,但这是在他们的地头上,事件升级其他别说,光是花销肯定比卫越君要大很多…
相对来说,卫越君现在开出的条件算中肯。
因为最先翻脸的人是孟凛,而且他还蒙受了巨大损失,如果孟凛能满足他的要求,他己经表态既往不咎,这样两家就回到最初的原点,孟凛能签上刘裕华并拿到三千万,在这次行动中所花的代价也完全得到了补偿,还能继续孟凛最初的贺岁片计划,可谓皆大欢喜了。
看来卫越君以摸准了自己的心态,所以才会给开出类似的条件,这对一个普通的拳击手来说也是可望而不可用的,他估计自己肯定会动心,才敢这样张狂的安排下来。
孟凛正在沉呤,就见林亚子眉头深锁,突然问道:“你明天第一场的对手是谁?”
“爆头王。”
林亚子一愣,脸色微微一变,骇然说道:“麦克琼森?”
看到林亚子的语气和表情,孟凛问道:“你认识他?”
“我听说过。”林亚子脸色很不好。
“哦?”
林亚子垂下眼帘:“一个把泰森当偶像的美国黑人,身高一米九八,体重四百七十九磅,但他更喜欢地下拳场的随意和残酷,这个人拥有强健的身体和可怕的爆发力量,据说能一拳把5的钢板打出深深的拳印,他习惯在激烈的格斗之中寻找破绽给对方致命一击,擅长把整个拳头的有效攻击能量,在瞬间注入对方头部达到一击毙命的效果…他的重拳有着著名的攻击效果,己经有三十七个拳击手在遭受他的致命一击之后,当场颅骨碎裂而死在拳场…”
“你是指…他比丁雄的杀伤力还要可怕?”
林亚子默默的看了孟凛好一会,方才说道:“丁雄跟他相比,综合指数可能会稍高,但单从先天地体格和一拳能发出最大极限的能量来说,肯定跟麦克琼森不是一个档次的。”
“麦克琼森的优势在于,他能承受对方几个强组合的攻击,甚至是丁雄拳头对他头部的直接攻击之后、仍然发出令对手致命的攻击。但丁雄不能,就算他有很不错的外家横练武功,但除了专门地铁头功之外。任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