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的补救手术,医院出于人道主义也没收费,已经算仁至义尽了。
至于其他赔偿金,在医院看来更是狮子大开口。
陆子姗从一旁的证据堆里找出了两份证明:“第一份是02年的飞扬建筑公司的书面解雇证明,原告早在02年年初的时候就已经被该公司解雇,劳动局也没有后续劳务合同备案,一直到手术前他都是失业状态。另一份是原告母亲的待退休证明,原告母亲也早在01年年末的时候因为腿脚不便,申请了待退休。”
原告律师有医疗司法鉴定握在手里,第一条的反驳没多少力度。
但这两份证据充分证明了病人和他的家属失业与手术出现的并发症无关,所以赔偿失业带来的损失这点站不住脚。
原告律师没想到失业补助被捏住了痛脚,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开始在医疗费用和看护家属的食宿费上做文章。
可惜,陆子姗早有准备,拿出了住院记录和住院治疗清单:“病人急诊开腹手术,手术花费2471元,术后护理费床位费一起算也就3000多而已。”
“之后本院又为病人免费做了一次胆汁性腹膜炎手术,三个星期后又有本院医生全程陪同去第一人民医院做了内镜鼻胆管引流术,医疗费还是我们医院支付的。就在这样努力善后的情况下,还要我们赔118万是不是太多了点?”
原告律师叹了口气,知道自己的底已经被人掀干净,也没什么好藏的,直接开门见山:“病人没经济来源,赔偿方面还可以谈的。”
陆子姗也是怼人高手,坚持自己的原则:“这儿有医院住院记录,早在去年十月,病人就已经从我院出院。转入第一人民医院手术后,也于十一月初符合出院指征。除了第一次的急诊手术,其他费用已经全部由我院支付,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好赔偿的。”
最后,陆子姗拿出自己的建议:“出于病人家庭情况考虑,医院现在也愿意赔付出现医疗过错的急诊手术费用,总计3263元。至于其他费用,应该由病人自己承担。”
这一套刚猛的正面乱打把原告律师打得没了脾气。
当初庭外调解的时候医院可是准备拿五万来堵嘴的,病人觉得少,就想上庭搏一搏。按他们的设想,算上失业补助好歹能到手20来万。可没想到上了一次庭,动了那么大干戈,最后五万反而缩水到了只剩十分之一的地步......
官司哪儿有这么打的?
他明显不服,想要在赔偿金上抓大头还是得从失业补助上下手。
“审判长,病人当初被原公司解雇本身和医院的医疗过错无关,但现在再就业却和这起过错有关。手术出现的过错、以及长期治疗导致原告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已经无法找到新的工作。我认为,被告应该承担一部分失业的损失,我们也可以选择让步,适当降低赔偿金额。”
这个观点不错,让祁镜也看到了律师们往死里找漏洞的本事。
不过庭上的陆子姗并没有因为这个新观点慌张,而是在对方开口的同时,从公文包里又拿出了一叠文件,似乎是早就已经准备好了的。
在原告刚结束自己的论述,她便上交了好几份医学证明文件。
“审判长,第一份是病人从第一人民医院出院时的出院小结;第二份是去年12月底来我院普外科住院复查的结果以及出院小结;第三份是今年1月、3月、6月,病人去一院门诊随访时做的影像学检查报告;第四份是病人1月份门诊随访时做的全身体检报告。”
她送上的每一份文件都指向了四个结果:
病人胆瘘早已经愈合,病人没有留下手术后遗症,病人胆瘘愈合后也没有复发的迹象,现如今病人的身体完全健康,完全可以上班工作赚钱。
“当然12月的住院,之后三次门诊随访,以及1月份的那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