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必死之局,不信命之人—于少保(1 / 2)

“作为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官员,于谦进入了江西之地,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警惕。

在当初的宁王看来,这个年轻的家伙不过就是一个蝼蚁一般的小人物罢了。

他不敢触碰自己的虎威,更加不会相信他会对自己做些什么。

但是于谦做了,不但做了,他做的还十分的决绝。

于谦拿出自己监察御史的职责和权利,以区区七品官的身份只如江西,单枪匹马对阵以宁王为首的庞大势力。

明察暗访,肃清脉络,依靠事实直接拿下了将近二十名宁王府的官员。

他们全都是骄纵不法,依仗宁王之威为非作歹。

于谦将其拿下之后还立碑垂训,让宁王怒不敢言,愤不敢动,震慑一方。

一时间这江西之地的贪官污吏和不法豪强再次见识到了什么才是朝廷的官员,什么才是官员应该做的事情。

他们似乎想起来了那藏在血脉之中的记忆,那剥皮实草的回忆。

让他们再不敢轻举妄动,为祸一方。

于谦之后将江西之地的诸多扰民之举和迫害之举全部废除,让当地百姓好不容易松下一口气来。

之后清理积案,为数百人鸣冤申诉解决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他一一处理,没有任何的放松,更不敢有丝毫的松懈。

雪冤之后更是将诬陷之人全部拿下,为百姓出了这口恶气。

他不是只会保卫北京挽救畏惧,他更是从一开始就兢兢业业,从一开始就走向了他的道路。

在被江西百姓称之为神明!

他在江西呆了两年的时间,他走遍了江西的山川河流,城池乡镇,几乎是走遍了江西之地。

将自己彻底的融入到了百姓之中,而非是将自己当成了一个过路的客人。

因为这些,江西的百姓奉赐于谦生主于郡学名宦词。

而这个时候于谦已经三十二岁了,而这个时候他仍然没有任何的改变,还是那个当年立下豪言壮语,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

宣德五年,三十三岁的于谦再次被任命巡抚晋豫之地。

而这一次他一去就是足足的十八年!

在这十八年的时间里他仍然是深入民间,不惜一次又一次的翻过太行山,哪怕是几乎丧命在山林之中也不肯停留。

他亲眼看到了这晋豫之地的百姓之苦。

于谦和之前乃至之后所有的巡查官员全都不同,他看的不是官场,看的不是仕途,看的不是那些豪门劣绅或者是官场臣服。

他看的是百姓。

于谦将自己大量的时间都用在了走访民间的身上,他真的去将自己融入了进去,去了解进去。

太行东西黄河南北,他奔波了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

史书之中对他的这十八年只有短短的介绍。

遍历梁,晋诸郡邑,问民疾苦,而赈恤之。

从三十三岁的青壮到了年过半百的老者,于谦的十八年换来的就只有这么短短的一句话。

可他从来未曾后悔过,他从来抱怨过,他觉得自己这最好的年华就应该在这最艰苦的地方。

十八年的时间,他帮助这里的百姓渡过了一次又一次的旱涝之灾,解决了一次又一次的麻烦,救济了数十万本来应该死在天灾之下的灾民。

这个一生都没有去追逐名利,追逐享受,他常年身居肥差要职,却清正廉洁。

食不重味,衣不重裘,这就是他的生活,清廉方正,一钱不私,这就是他的评价。

巡抚晋豫之地足足十八年,这个曾经肥了无数官吏的地方,面对于谦却是无从下手,他始终两袖清风,毫无贪腐!

他是真正的儒家,他坚定的认可民为贵之念,这是所有人所不敢去做的。

他牺牲的是朝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