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就会稍微重一些。
这其中的程度拿捏,将来在政法大学的教学之中还需要仔细给学生讲明才是。
本来嘛,所谓法律,其实也没必要一板一眼,也是可以灵活一些的。
这就好比说某些特殊的桉件,如果犯罪者是官员或者公众人物,那处罚程度就应该重一些,毕竟要考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但如果只是普通人,那有些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无所谓了。
当然这些东西不能写成明确条款,否则就会出现很大的漏洞和可操作空间。
只是在未来的教育上可以考虑一下,也就是所谓的——酌情处理。
如今政法大学成立在即,法律的完善也要加快一些速度了,而大周真正的改变,就是从这里开始。
毕竟依法治国,代表着法家重启,要开始跟儒学分庭抗礼了,到时候说不定朝堂上又要爆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