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
“有区别吗?”
常宁的反问让童悠悠就像漏气的皮球,整个人蔫蔫的。
好像是没有什么区别,血液和头发中的基因本质上和常宁身体上的基因一样。
“好吧,先陪我吃饭。’
童悠悠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做过多纠缠,不过想让她放弃是不可能的。
要想予之必先取之!
童悠悠相信,常宁欠她足够多的时候,就不会再好意思拒绝她了。
作为一个富家千金,常宁没想到童悠悠吃饭的地方竟然是路边的小摊。
看着小桌上摆满荤的素的各种烤串,常宁到现在都觉得有些梦幻。
这种富家女不应该是不屑于吃路边摊吗?
常宁有这种想法也没什么错,他前世的圈子非常小没见过上层名流的生活方式对此肯定有误解。
“来,为了我们认识干杯!”
童悠悠拿起一瓶大绿棒子,用開瓶器打开,狠狠喝了一口。
豪爽的样子一些男性都比不上。
“喝啊,没见过美女喝酒?’
童悠悠见常宁呆呆的看着她,马上就猜到常宁在想什么了,冲着他翻了一个白眼。“哦,好的。’
常宁,这才麻利的打开瓶盖,熟练的和童悠悠吃烧烤。
他本来吃好了,可看到童悠悠吃的那么香,他又感觉自己还能吃点
“你谁啊?’
夜店中出来一男一女,男的搀扶这女孩。
看女孩的样子很抗拒男子,可惜她力气没有男子大而且还喝多了,自然推不开男子。
路人看到俩人也熟视无睹,加上男子一直再说这是他女朋友,喝多了。路人一听也就不会再多管闲事。
男子这种行为通常被称为“捡尸”,那女孩就是今晚男子的猎物。
这一幕被常宁给看到了,他们吃饭的路边摊距离夜店大门不远,也就隔了一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