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九章 活得有价值(2)(1 / 1)

在不打猎的时候,于振强还要去地里看着自家的稻子和菜苗,偶尔还得开开荒。

于徐氏这个做娘的,每天就只做好于振强、于清辉和于清阳的饭菜,就去伺候地里面的庄稼菜苗,除除草,捉捉虫,压根就不管被于清辉照顾着的于清江。

于清阳有五岁了,他倒是挺喜欢于清江这个很乖巧的小弟弟的。虽然他一直想要个妹妹来着,但是没有妹妹,弟弟也凑合吧。

不过他可不比自家大哥沉稳,闲下来的时候,于清阳更加喜欢和自己的小伙伴们去山上抓些山雀儿,或者爬树掏鸟蛋!

所以,于清江就越养越瘦,这让邻居的于志娘看到之后,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

于志家有个小儿子和于清江差不多一般大,那养得可壮实呢!转眼一看于清江,瘦得跟个猴似的。

于志他娘,看到于清江,就想到自家小孙子,心软的时候也就多教了于清辉些带孩子的方法,让于清江过得轻松些。

于清阳也从于志他娘嘴里知道了,娃娃大些的时候,就可以拿些鸡蛋啊什么的补补,养一养了。

以往,于清阳都是在那就把鸟蛋烤了吃的。但是,自从于清江可以吃粥水和蛋羹之后,于清阳就不去掏鸟蛋了,他去掏野鸡蛋,给于清江加餐!

但是,可能是因为小的时候没有养好,所以不管于清阳和于清辉之后怎么努力给自己这个弟弟喂东西,于清江的身子都不是很好。

于清江倒是不怎么生病,只是手里头没有力气。比不得他大哥和二哥,五岁的时候,就可以打猎卖钱了。

而且,于清江的胃口也不如同时期的于清辉和于清阳,整个人一直都是瘦瘦弱弱的,跟竹竿似的。

村里不少人都在吐槽于徐氏,明明是自己孕期多吃闹腾的难产,却偏偏要把罪怪到一个无辜的娃娃身上去,还是她亲生儿子呢!

但是,这毕竟是别人家里事儿,除了吐槽八卦几句,也就没别的了,反正不是自家娃,心疼不肉疼!

于振强对于这个小儿子也是一阵头疼!这孩子运气不好,生下来了亲娘就不喜欢他,而家里剩下全是大老粗,也没有把他给养壮实。

如今年纪越长,于振强就越觉得,自己这小儿子是没法做个猎户了。就算是做个庄稼里刨食的,那也是勉勉强强。

为了给于清江谋个好点的出路,于振强先是想着把孩子送去读读书,看看有没有那天分,识几个字,也不容易被人骗。

因为于清阳和于清辉都去过上学堂,而且那也是村里面办的,花不了几个钱,于徐氏想要阻止,都不好扯什么理由。

于清江得知自己可以去上学的时候,是非常开心的。

因为他被自己娘亲嫌弃的原因,他从小就比较敏感,很小就开窍了。他第一次会说话,叫的就是“大大”,也就是大哥。

后来经过于清阳的努力,于清江也学会了叫“二二”。

“爹爹”和“娘”这两个词,是于清江懂事之后,才学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