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罩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现牛羊。。。”
刺耳的叫喊声顺着宽广的积雪大地翻滚着出去,吓起了一群在地上觅食的麻雀。尽有那些刚过年就出来奔波的商客,一个个用看疯子的眼神看向了厉风。而始作俑者厉风却丝毫没有自觉,得意洋洋的站在了一辆马车的车棚顶上,手舞足蹈的在那里鬼叫狼嚎,吐沫星子满天飞。
他心里得意啊,金龙帮再次被他掌握在了手里,反是不顺从的金龙帮众,全部都被扔进了河沟里面。苏州城内,潜藏了三百金龙帮的精干下属,日后这走通私盐、茶叶等等货物的事情,自然有他们协助。阿竹带着五百忠于他的,没有家事拖累的混混,正跟在马车的后面,他们就要去燕京城,成立燕京的第一家江湖帮派。
总数是三百七十九人的幽冥宫属下,一个个易容之后骑马跟在了车队的两侧,算是厉风聘请的保镖护卫。这些幽冥宫的家属,已经奉命自各地潜入了燕京,日后只要掌握了这些家属,幽冥宫还有不为厉风所用的么?有了这么一批高手撑腰,朱僖在燕京城,倒也不用再惧怕那朱僜的手下了。
一切都是如许的美好,哪怕那幽冥宫是借投靠燕王而避祸吧,他们的仇敌哪怕就是半仙一流,面对数万精锐,也没有幸存的道理。至于那幽冥宫自己,日后如果想要翻腾什么浪花出来,‘锦衣卫’是好玩的么?尤其那任天麟,性喜吃喝嫖赌的,只要牢牢的掌握在自己手中,由得他吃,由得他喝,由得他嫖,由得他赌,这不就可以掌握幽冥宫的大半动态了么?到时候就把他们幽冥宫的总堂放在军营边上,看他们还敢起什么乱心么?
最让厉风得意的,是手上的这柄青冥剑。他嫌以前方独行的那剑鞘太简陋,强夺宝剑的时候就丢掉了,如今使用的剑鞘,是在苏州府找高手匠人精心配上的。一条雪白的鲨鱼皮剑鞘,白金挂件,上面镶嵌了几颗火红的宝石,让整个剑鞘显得无比的华美。至于青冥剑的剑柄,也被缠上了一层柔软的白鲨皮,第一是好看,第二就是防止手出汗手滑。如今仅仅从外表看的话,谁还能知道这是方独行使用的青冥呢?这也是厉风害怕被方家熟人看到而惹出麻烦来。
总之,这一趟的收获实在是大极了,就不要说自己的这个都指挥使的位置了。杀了方庭钧,自己就是都指挥使,这可是个好位置。厉风站在车厢顶上,笑嘻嘻的告诉自己:“以前在大街上,为了一个馒头都要拼死拼活,可能想到今天么?唉,我命由我不由天啊,哈哈哈。。。”
厉风发出了张狂到了极点的笑声,冷电四射的双目扫向了那些大道上来往的客商。普通百姓是自然不敢惹是生非的,而那些往来的武林人士,看得厉风眼里寒光,顿时浑身一个哆嗦,本来想要招惹是非的,也都打消了这个念头。
“唉,这些家伙怎么没有胆子呢?难道还要小爷我去主动找他们生事么?”厉风生平第一次,手下掌握了这么多的人手,尤其是手下有这么多高手,他很是想要招惹一些是非来玩玩了。突然间,他又大乐起来:“哇哈哈哈,燕京城里,大世子那儿还有七卫士卒等着小爷我,七卫啊,三万六千人啊,三万六,乖乖,要是排成长队,岂不是要是十几里长?妙啊,妙啊,回去燕京,小爷我也去点兵训练,手下有三万多人,那可是。。。”
“唉,燕京城内居然没有武林帮派,要是有的话,小爷我挥动那三万大军冲上门去,岂不是可以轻松灭了他们么?”厉风想到自己身穿铠甲,带领三万雄兵去攻打人家帮派的堂口,心里就直痒痒的。他仰天长叹:“啊呀,这天底下,还有敌手么?老子三万大军一出,早就平了你娘的。哇哈哈哈哈。。。”
车队的行进速度很快,没几天功夫就进了燕王的领地内。那些地方上的守备、千户、百户、把总等等小武官立刻是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