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初的锦城高中艳阳高照,伴随着新生入学的第一个下午,惯例是留给新生们自由活动,加入自己想加入的社团的。
林风,做为一个从小就喜欢篮球,却一直只能靠手柄过瘾的篮球爱好者,在强忍了一个上午的班内同学互相熟悉后,连午饭都没吃,便在问过了道边的学长后,很顺利的找到了锦城高中的篮球馆。
锦城高中在锦城市所有的高中里属于中流水平,虽然不是什么特别重点的学校,在学习方面每年也能为很多重点大学输送不少生源。同样的,该校的篮球馆也和这所学校一样,算是中规中矩,虽然不算寒酸,但和全国闻名的凌河高中的篮球馆相比,却是不值一提了。
就算是这样,舍弃了午饭的林风在球馆门口看到的依然是,有许多的新生现在已经围在篮球部招人的登记桌前,努力的在争取可以被篮球部录取。
“排队!排队!想报名的快排队!”就在这时,一声异常洪亮的声音响了起来。
林风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身穿4号球衣的高个子学长正从馆内的更衣室中走出,一边挥着手臂,一边要求正围在登记桌前的新生去排队。
一般来说,能在高中这个级别的球队中穿4号球衣的,应该就是这个球队的队长了。于是刚刚还没有秩序的新生们很快就有了秩序,毕竟来这里报名的,都想加入锦城高中篮球队,在这个时候,谁也不想一上来就先给篮球队长一个坏印象。
随着密集的人群变成一列长队,林风在赶紧加入队尾的同时,也看到了正坐在登记桌前的人。
她是一名非常漂亮的女生,正一本正经的在询问面前男生一些问题。当然,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在有着明确校规的锦城高中,这女生居然留着一头金色的马尾!
要知道,在上午的新生见面会上,林风的班主任可是非常明确的对所有的学生说,高中生是绝对!绝对!不可以染发的!
而这名女生不仅染了发,看样子还在篮球队捞到了一个球队管理员的身份。并且刚来的4号篮球队长对此也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从旁边搬过了一把椅子,坐在这名女生的旁边,静静的听那名女生对报名篮球部的新生提出问题。
就在林风对此大惑不解的时候,前面的新生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喂,你知道那女生是怎么回事么?漂亮不说,怎么可以染金发么?咱们学校的学生不是不可以这样的么?”
“哎呀,你少见多怪了不是。这女生是二年级的金梦琪,家里巨有钱,关系更是深不可测,听说咱们这球馆就是她父亲出资赞助的,而她父亲愿意出钱的原因,除了他女儿喜欢篮球外,还有一个条件就是他们家姓金,她女儿乐意染金发,学校得同意!”
“我去,没话说,有钱还真是任性,不过她家这样,就不怕风言风语么?”
“谁会管呢,本来咱们高中生男生都喜欢打篮球,女生都喜欢看篮球,再加上她家不仅投资了篮球馆,很多配套器材也买了,加上去年球队也争气,从往年过不了第一轮,到去年进了全省16强!要知道参赛的高中可是有近百所啊,这么了不起,学生都支持,学校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好吧,好吧,咱就一学生,按你这么说的,确实我也觉得她享受点特权也没什么了!”
通过前面新生的对话,林风算是也了解了金梦琪可以染金发的原因。随着时间的流逝,前面的人渐渐减少,林风的身后也开始排起队来。
不过看起来学校的篮球部似乎也没有那么毫无限制的报名就可以入选。林风发现前面排队的人,有的身体素质很好的基本都被留了下来,许多身体条件一般的很多都是在回答问题后大概考虑了一下就摇了摇头走了。
轮到林风时,他身前一个身高一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