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对某些浮夸公子嗤之以鼻,觉得自己快活逍遥极了。
但此刻,他却恨不得找地缝钻下去,觉得自己身上的衣服太糙了,会划伤朱水云的手。
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是如此格格不入,好像误入了豪门世家的穷小子,连给朱水云驱赶马车的随从,穿得都比他好。朱水云手上的一枚金铜钱,就比他这十七年摸过的所有钱,加起来,还要多了。
朱水云思索片刻,轻轻地开口:“不用紧张,我能理解你的不愿意。”
“你年幼失怙,见惯了苦难,为了生计挣扎,没怎么读过书,也没有长辈教导。”
“你的师父教了你几天,便伤重病死了,他是你最敬仰的人,你自然想要成为他那样的。”
司空长风微愣,似乎陷入了回忆。的确,是师父临死前教给自己的残缺枪法让他成功长大,成了现在的样子。所以他从来没有犹豫过自己要做什么事情,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不过你现在是我的子民,是快活城的孩子了。”朱水云缓缓一笑,“所以我希望你能真的明白自己到底选择的是什么。便由我暂代你的长辈身份,帮你梳理一番得失。”
司空长风想说,我不想你做我的长辈,但看见朱水云,又硬生生吞下了那句话。
她那双如冰似玉的墨黑色眸子,盯着司空长风,看得他心跳加快:“第一个问题,何为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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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杀人越货?劫掠百姓?是逍遥快活,浪迹江湖,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司空长风皱了皱眉,艰难地思考着:“这……行侠仗义?”
“如果你是为了行侠仗义,才想做侠客。那治病救人的大夫,岂不最容易行侠仗义的人?做好事,不求回报,还要冒着医闹等生命危险。他们每一个都是满心仁善的侠客!”朱水云轻笑。
“遇见的被恶霸欺辱、刀刃加身的无辜者,终究是少数。更多的是疾病缠身,却求医无门的可怜人。”
“所以做大夫,是比挥舞枪支,更伟大的侠客。”
这,侠客怎么会不如大夫……司空长风脑子有些混乱。
“世人总觉得侠客要比大夫光鲜亮丽,因为真正的伟人总是在黑暗里的,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付出的,总是不光彩、被抹黑、被污蔑的。”
“实际上那些快意江湖的大侠,做了些好事,光鲜亮丽,但也有可能因为思考不周全,顾前不顾后,也带来了些祸事。”朱水云说着,瞥了一眼温壶酒。
温壶酒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哎,这不是年少轻狂,年少轻狂……”
温壶酒年轻的时候,和其他人比试斗毒,虽然顺利成了用毒第一,风光无比,但也差点毒死了一整城的人,他发现不对的时候已经晚了,还好路过的药王谷的大夫出手,帮了他,没有让他酿成大错。
他因为差点屠城成名,被他人所忌惮。但这份忌惮,他其实很不想要。
有了温壶酒佐证,司空长风被忽悠瘸了,他想想,似乎的确是这么回事啊。
但,他还是不想学医,不过,也不是那么向往大侠了。
司空长风皱眉思索,摸索着自己握着的长枪,银月枪美丽洁白,触手冰冷。
他轻笑,似乎终于明白了什么,对朱水云拱手:“城主,我其实也不知道我真的向往什么。的确不是快意恩仇的大侠,也不是行走江湖的潇洒,更不是行侠仗义做好事……”
他没有什么执念,当未来成为雪月城三城主的时候,他没有像大城主那样,执着于已逝的爱人,也没有像二城主那样,执着于练剑追求更高深武学。当某个可怜的孩子想要留在北离,留在家乡的时候,他也没有行侠仗义,拔刀相助的冲动。
他就那样算着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