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曹梦圆给我的感受最好。
不争不抢,还细致入微,心里更是满满的都是我。
嗯,感谢命运的馈赠。
......
所处位置不同,看到的东西也不同。
大狗和何文的惨死、段风的断指、覃三江的受罚,让阿庆和哑巴大呼过瘾。
雷哥刚走,他们就跑出去买饭去了。
顺便买了十几箱子啤酒,以及两箱子玉冰烧。
我是看出来了,他们这是打着我养伤的借口,准备长时间的快活一番。
虽然他们在喝酒的时候一点也不顾及我的感受,但我依旧为他们感到开心。
道上本就是颠沛流离且生死无常的生活,能快活的时候干嘛不快活呢?
等被人砍成我这个吊样,或者成为大狗那样的,想快活也没机会了。
有人开心就有人不开心,我至少知道有那么几个人是不开心的。
比如,覃三江,东方不败和段风。
凌晨十二点整,我们四个在开心吃着宵夜的同一时间,东方不败正目不转睛的盯着一个大大的玻璃罐子。
他的表情不悲不喜,甚至还有些想笑。
这个玻璃罐子不值钱,买回来的时候大概花了上千块钱。
但罐子里的东西很值钱,里面足足装着三十瓶茅台,而且每一瓶都至少有着二十年以上的窖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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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茅台,那根足足塞满了整个罐子的人参王更值钱!
当初买回来的时候,就花了将近百万。
酒是好酒,人参也是好人参,只可惜,被一根断指坏了所有。
什么叫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这就是!
本来是昂贵无比的人参泡酒,现在好了,成了福尔马林的人体标本了。
看着那根静静沉在罐底的断指,东方不败终于笑了。
“你说你怎么想的,这么短的时间,完全来得及接上,干嘛要扔罐子里?”
打了一针麻药之后,段风的颤抖终于好了很多。
现在的他就脸色看起来有点苍白,其他看不出什么。
“我在乎的是手指吗?不,我在乎的是屈辱,我一定要把那小子的手指、脚趾,一根根的剁下来!我他妈要让他变成人彘!”
东方不败叹了一口气,“这小子的运气太好了,不仅让他救了雷动,还白白送给他一份好人缘。”
“报仇的事缓缓吧,覃三江都有点对你不满意了,要不然,也不会要你一根手指。”
段风怒吼,“他对我有什么不满意的?我要是搞死雷动,他不知道有多开心呢!”
东方不败淡淡道,“就是因为你没搞死,所以他才不满意。”
“行了,别想那么多了,那小子受的伤不比你轻,以他的性子,肯定会报复的。”
“我得到消息,年前港城那边还会有两场清毒行动,而且级别还不低。到时把招子放亮一点,别被人偷鸡了。”
“报仇的事......不急,好不容易找到这么一个好玩的对手,要是死的太快,我会想他的。”
我的江湖往事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