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卖歌赚钱了,也该偶尔腐败一下(2 / 3)

林薇薇稍微愣了一下,

很快明白了陈墨的意思——价高者得!

“好,大家都在,我就直说了。”

林薇薇也不多客套,直接表明自己的目的。

“《我愿意》这首歌我十分喜欢想买下版权,我想南哥你也想要这首歌对吧?”

开着免提,

三人都在现场,

大家都玩不了虚的,

孙南也直接了断的承认。

“是。”

“南哥,你给陈墨什么价?”

“顶级制作人A级条款。”

“《我愿意》这首歌寓意很好,必然会成为婚庆的必备曲目,值得这个价。”

林薇薇那边并不意外,

来电之前,

她就已经猜测到孙南的开价。

“不过,我有个更好的提议。南哥,你想听一下?”

“你说。”

“我们之间也不用恶意竞价,给陈墨2A级别的条款,联合买下这首歌。”

“你放心,我这边一年内只会出一个女生演唱版本,男歌手版权你独享!”

孙南第一反应是拒绝的,

不过,

转念一想,

如果自己拒绝,林薇薇必然会加价竞争。

比钱,

个人和一个公司抗争,

孙南还真没这个底气能赢;

比和陈墨的交情,

林薇薇好像和陈墨交情也不浅,

毕竟之前已经买过四首歌!

孙南也没有第一时间答应,

联合购买版权,

其中还有很多细节要划分和市场的考虑。

“女歌手你打算找谁唱?”

“最少咖位和你一样的。”

林薇薇也没直接给答案。

不过这个可以预料,

咖位太小的女歌手和孙南同唱一首歌,

绝对会被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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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会飞早班到深川,具体细节到时候我们面谈?”

“好。”

“明见。”

“等等!”

眼看林薇薇就要挂电话,陈墨终于忍不住。

“现在是你们要买歌,只顾你们谈爽了,也不问问我这个主人卖不卖?”

孙南和林薇薇皆是哑然失笑,

只想着两边合作共赢,

都忘记问本尊了。

“那你卖不卖?”

“不卖……我人不卖,歌可以卖。”

当然,

林薇薇这样的大美女真要买自己,可以考虑一下。

不过这玩笑话不敢说出来,

毕竟还没熟到可以开黄腔的程度。

而且,

林薇薇现在还是榜一大姐大,

不能轻易得罪!

“你们好歹和我说明白这个2A级条款是什么价?”

孙南赶紧解释,

2A级就是原来A级的基础上加价到1500万,

首付现金也从100万提升到200万,

别的条款也是一样,只是和多了一个人演唱分钱。

“我明白了,你和林总联合购买《我愿意》的版权,你和林总分摊给我的费用都减少了。”

“你可以反过来理解,你的收入也增长了。”

这倒是事实。

唱片业这块自己不熟悉,也没必要去深究。

卖歌拿钱也是不错的选择。

林薇薇还担心陈墨不卖,电话那头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