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爱新觉罗·博洛:清初功勋卓着的宗室将领(3 / 3)

郡王。

顺治八年(1651年)正月,顺治帝亲政,恢复了博洛的爵位,重新封他为和硕端重亲王。二月,博洛与诸王一同上奏请求削减已故睿亲王多尔衮的封爵。三月,因为英亲王私藏军器之事,博洛未能及时上报,再次被降为郡王。不久之后,顺治帝命令诸王分别掌管六部,博洛被指派管理户部。五月,博洛的爵位再次被恢复为亲王。八月,顺治帝发现尚书谭泰把持六部权力过大,于是下令调查。博洛与贝子锡翰等人证明了谭泰的罪状,谭泰因此被处死。

顺治九年(1652年)三月,博洛不幸病逝,享年四十岁。朝廷授予他谥号为“定”。博洛的第八子齐克新继承了他的爵位,成为和硕亲王。

顺治十二年(1655年)四月,朝廷仍然给予博洛原来的王号“端重”。顺治十四年(1657年)正月,博洛的第四子塔尔纳被封为多罗郡王。三月,塔尔纳去世,被追授谥号为“敏思”。

顺治十六年(1659年),朝廷追查博洛曾经谄媚睿亲王多尔衮的行为,以及他在担任户部掌管时,未能阻止尚书谭泰滥权的问题。基于这两件事,博洛和塔尔纳的爵位被剥夺,而齐克新也被降为贝勒。

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齐克新去世,被追授谥号为“怀思”,他的爵位也随之被取消。

结语

博洛的一生充满了起伏,从战功显赫到官场沉浮,再到晚年因各种原因被降爵,最终以病逝告终。尽管如此,他在清朝早期的军事和政治舞台上仍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后代也得到了一定的封赏,但最终未能保持原有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