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赵弘恩:清廉干练的名宦(2 / 3)

在处理涉及直隶总督李卫亲属的案件时,赵弘恩更是展现了不畏权贵的一面。徐州铜山县发生的李、郭两族械斗案牵涉到了直隶总督李卫的堂弟李缙和堂兄李绾。赵弘恩在处理此案时,没有因为李卫的地位而有所偏袒,而是表示将秉公执法,既不使奸豪逞志欺凌良懦,也不因为是宦弟的缘故而屈服于压力。雍正帝在朱批中明确支持赵弘恩的做法,要求他依照法律公正审理并上报结果。李卫本人也在雍正帝面前多次详奏,直指堂兄李绾为“授计主使”,应当追究责任。这种不避权贵、不徇私情的态度,成为了古代廉政史上的佳话。

四、兴利除弊:推动社会进步

赵弘恩深知风俗习惯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在雍正年间,他担任两江总督期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社会风气,促进经济发展,并减轻民众的负担。

首先,赵弘恩非常重视改变社会风气,提倡节俭,反对奢侈浪费。他注意到在民间存在着一些不良风俗,如丧事铺张浪费、彩礼过重等,这些习俗不仅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还可能导致家庭矛盾。因此,赵弘恩饬令有关部门勤加训导,引导民众改变这些不良习俗,倡导节俭朴素的生活方式,以达到净化社会风气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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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治不良风俗方面,赵弘恩特别注重禁赌、禁娼等行为。赌博在当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不仅败坏社会风气,还导致了许多家庭的破裂。赵弘恩下令严禁生产赌具,并要求各地限期销毁,同时严厉打击赌博行为。此外,他还严厉禁止贩卖良家女子为娼,以保护妇女的权益,维护社会道德。

赵弘恩还注意到当时存在的一种不良风俗,即去世亲人的遗体长时间露棺不葬。他认为这是对逝者的不敬,同时也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干扰。于是,他大力劝禁这一陋习,要求各地官员积极引导民众按照传统礼仪妥善安葬逝者。

除了改变社会风俗外,赵弘恩还非常注重经济领域的改革。在盐务管理方面,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盐务运作,提高盐税征收效率。赵弘恩加强了对走私盐的打击力度,实施了考成法,对囤积居奇者予以重罚,对及时运输盐的商人给予奖励。此外,他还支持盐运司将明朝用于征粮的公开滚单法引入盐税征收,以提高透明度和效率。

在水利建设方面,赵弘恩也投入了大量精力。他亲自考察了苏、松、常、镇一带的港渠河湖,以及松江一带的海塘和黄河、运河的河道,并实施了多处整治工程。赵弘恩提出了一个创新的思路,即用各地清理陋规所得的经费来进行港渠的修缮,称之为“以无益之陋费,为水利之正用”。

五、惠民政策:关注民生福祉

赵弘恩在其任内非常注重改善底层民众的生活状况,尤其是关注弱势群体的福祉。他深刻认识到,作为官员,不仅要治理好一方水土,更要关心民众疾苦,尤其是在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的年代,官员的作用尤为重要。

为了救助那些因贫困而无法抚养的孩子,赵弘恩设立了育婴堂,以收留和养育弃婴。雍正十二年(1734年)二月,赵弘恩从所征收的江西盐规项中拨出了三千五百两银子作为育婴堂的建设费用,并从总督衙门养廉银中每年捐出一百两银子作为育婴堂的长期运营资金。这一举动不仅体现了他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也为社会树立了一个榜样,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来。

除了育婴堂之外,赵弘恩还设立了普济堂,以帮助那些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普济堂的设立,旨在为那些因天灾人祸而失去生计的民众提供帮助,让他们能够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赵弘恩不仅倡导这样的慈善机构成立,而且自己也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支持这些事业。

在处理因天灾或陋俗而遭弃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