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秦叔懵逼,所以,我才电灯泡了?(2 / 4)

苏媚儿一切的要求。

因为,他已经发过誓了,要让苏媚儿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嗯……什么都行。”

苏媚儿想了一下,说道。

“那我给你讲一个卖核弹的小姑娘吧。”

“从前,有一个小女孩……”

丁歌的声音很好听,对于某一些声控来说,丁歌的声音对他们就是毒药,而且还充满了诱惑力,明明你知道吃下去会死,可是你仍然会想要吃下去。

一边被按摩,一边听着故事。

苏媚儿躺在床上,觉得多大的成就都不如现在这种幸福。

似乎自己追求了无数年的家庭,这一刻具象化了。

良久。

苏媚儿抬起头,看向了丁歌。

“丁歌。”

“嗯?”

“谢谢。”

苏媚儿语气中都是真诚,她也知道自己有很多的问题,可是能够碰上一个这样的丁歌,她觉得自己很幸运了。

“傻瓜,谢我干什么。”

“我们可是一家人。”

“以后不要说这样的话,不然的话……”

听着丁歌没有继续说下去了,苏媚儿有一些好奇。

“不然的话,你就干什么啊?”

“我就不理你一个小时。”

这一刻,苏媚儿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这个家伙啊,可真是活宝。

但却是自己喜欢的活宝。

按摩完之后,苏媚儿确实是好了不少,估计再休息一个晚上,应该也就差不多了。

床上,丁歌刚刚打开手机,就发现编辑那边给自己发消息,说是有公司想要购买这个漫画的动漫版权,对于一个漫画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动漫版权,价格也是最好的,至于其他的版权虽然也是可以卖出去,但是价格并不算多,估计有十几万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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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对方的价格是500万。”

“哪个您可以考虑一下,如果觉得不错的话,咱们可以卖出去的。”

丁歌紧皱眉头。

500万确实是不少。

但是能卖吗?

对于这个事情,丁歌没有经历过。

所以只能请教专业人士了。

“媚儿。”

“怎么了?”

苏媚儿扭过头,看了一下丁歌。

“编辑这边说有人想要购买我的版权,500万,我想问问你,能不能卖。”

说完这话,丁歌把自己的手机递了过去,苏媚儿接过手机,看了起来。

“你的漫画不是今天刚刚上架吗?”

“是的,现在已经有100万人订阅了,你觉得怎么样?可以卖吗?”

苏媚儿思考片刻。

“这个公司的想法很明确,现在想要趁着你的这本漫画刚刚开始,赌一次,如果失败了,对于他们来说,五百万的损失可以接受,可是如果你的这本漫画成功了,那他们就可以通过改编你的漫画,吸引你的漫画读者,让自己大赚一笔。”

“从商业来看,我不建议这个时候卖出去,因为对方的条件是买断制,也就是说,你的这个版权只能给你五百万,如果以后赚了500个亿,也和你没有任何关系。”

苏媚儿不愧是商业中的大佬,控制多国经济命运的存在,她的建议是如此正确。

这个年头,大家对于版权还不是那么的重视,很多时候只要能够把版权卖出去,能赚一些钱,那就赶紧卖,完全不会考虑其他的,也因为这个原因,其实有很多人被坑了。

但是普通作者和资本是没有办法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