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只要我觉得他是Kumi,那他就是Bob(3 / 3)

了个哆嗦。

一伙儿人开练,在第二段前奏,聂璇按照自己的理解在两个地方加了铃声,虽然只有一个音阶,但加的还挺好听。

肖贝贝虽然才第二天,但明显状态很对——并不是说声音条件怎么改善,她今天穿了一件宽宽的,有点后世Oversize感的大衬衫,袖子挽上去,下身是一条七分的牛仔裤,踩着双纯白的运动鞋,干干净净的。唱的时候背着手,清凌凌的嗓音出来,嗯,颇有点白衣飘飘那味儿了。

此时陈澄会觉得,当有相同的目标出现时,其他人也会认知,理解跟自我塑造,原就用不着别人死追活赶,提溜着耳提面命。

陈澄也相信,从这首歌的旋律,歌词,以及陈澄强调给肖贝贝的声音的质感,小清新民谣应该是什么样子,或许肖贝贝的头脑中已经开始自行描摹出了一抹轮廓。

然而后面高潮部分,加手风琴就惨不忍睹了,要么是肖贝贝不会唱了,要么是陈澄不会弹了,要不是俩人都整不会了,就剩聂璇自己玩儿了。

而且吉他本来就是音量较小的乐器,这么近站一块儿,手风琴声一起来,立马没吉他什么事儿了。

“得得得……还是先别整你那手风琴了。”陈澄直接投降。

说来也怪,那只小黄猫一点儿没有这个月龄的小猫的做派,跟个老干部似的就趴在陈澄脚边,开始的时候还时不时看看陈澄,但这会儿,眼睛已经眯上了。看来对流行音乐,至少是民谣不咋感冒。

聂璇一边装着如意银长笛,注意力又被Kumi吸引过去,笑着对陈澄说,

“你这是搁哪儿捡这么个猫?可太有意思了,”

肖贝贝也跟着凑热闹,“这猫你要不要?不要给我,允许你没事儿来看看他。”

“一边呆着去,啥你都好意思要呢?”

时间拨回三四天前,十年,二十年前,陈澄都没想过,有一天会跟肖贝贝这么说话。

果然肖贝贝撇撇嘴,斜眼睛看了陈澄一眼,眼里恨不得有刀子剜他。

“陈澄,你要带这猫到一百门口那儿或者地质学院广场弹琴去,那收入得老好了。”

“嗯,我同意,这个事业挺适合你,去吧,”逮着能怼陈澄的点,肖贝贝立马背着手附和。

“我看你们俩是……”

陈澄记起来,前世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那也是一只跟前世的Kumi长的很像的橘猫,救赎了他吸du且无家可归四处流浪的主人的故事。那只很好看也很淡定的橘猫,就是跟主人一起街头卖艺。

哦,那只猫好像叫鲍勃,好像那是本根据真实事例写的畅销书。也不知道现在出了没有。

所以,也可能你不是Ku重生的诱惑:回来不为多吃多占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