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澄没有给马小喵进一步展开讨论的机会,他也要尽快帮肖贝贝摆正她对这件事儿的期待。
“什么组合?”马小喵疑惑的问陈澄。
“类似乐队组合,摇滚乐队的那种组合,那种组合一般包含主唱,吉他手,键盘,贝斯,鼓手。我们这个组合,核心简化一点,就主唱——现在就是肖贝贝,伴奏——就是我。后面如果有愿意加进来的其他同学,比如说专门的吉他什么的,到时候再说。前期我至少吉他和键盘伴奏应该都可以。”
“哦……”马小喵似懂非懂,肖贝贝和聂璇也是思索状。
陈澄这几句话,后面的潜台词却是,乐队的组合是铁打的营盘,但成员却可能是流水的兵;现在的主唱可以是肖贝贝,但这组合的话事人,只能是自己。后世有个飞起来的乐团就是这样的,只不过裁员裁到了大动脉上,把翅膀子主唱给锯了,于是也就不出意外的坠毁了。
但摇滚乐队的定位,天生就比可能半红不黑的歌手感觉前卫不少,因此三宝可能还未必想明白这一层,倒是很容易的就接受了陈澄的这个设定。
“那你们这个乐队想叫什么名字啊?”马小喵这会儿就是个好奇宝宝。
“飞鸟与夕。”陈澄回答她。
“飞鸟羽西?”马小喵疑惑,“化妆品那个羽西么?”
陈澄感觉太阳穴跳了跳,当时想用这个名字的时候,在“飞鸟与夜”和“飞鸟与夕”之间权衡再三,觉得‘飞鸟与夜’虽然在色彩上符号化更强烈一点,但‘飞鸟与夕’发音上更好听,然而却全然忘了这时代还有个30年后已经被外资收购,且都快没影儿了的中文品牌。
快速考虑了一下,陈澄觉得暂时先用着,如果真的不好以后再说。
“夕,夕阳的意思,飞鸟与夕阳。取自‘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飞鸟与夕’,意象是伴着夕阳飞的鸟。”
“那贝贝就是飞鸟呗?”
对,老子就是夕阳。但老子不想红。
重生的诱惑:回来不为多吃多占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