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案情描述(2 / 3)

并从家里搬下来一些东西。

当天半夜,钱辉又出了一趟瑞西区市区,下高速的地方距翠竹庄园只有十多公里,但在一个半小时后,他又乘车回到了市区。

警方分析,他当时可能是在掩埋死者。

对此,侦查员还特意做了实验,从下高速路到翠竹庄园,再到掩埋尸体,最后回到瑞西区市区,一共用时1小时24分。

钱辉的种种行动证明,他极有可能在10月9日这天,对死者尸体实施掩埋,而且经过实验证明,时间上也来得及。

第三个疑点。

10月9日15:21,钱辉收到一条黄淑娟发来的短信,说晚上要和朋友吃饭,当时钱辉正在单位上班。

可是,根据警方调查结果显示,死者黄淑娟发出的那条短信,是通过钱辉单位一个基站发出来的。

而接收这条信息的钱辉手机,也是通过这个基站接收的。

因此警方推测,正是钱辉当时拿着死者手机发送信息,自编自导了这场戏。

第四个疑点。

警方在捆绑死者的透明胶带上,提取到了钱辉的指纹,且数量达到了惊人的六枚。

这个调查结果,进一步佐证了钱辉在杀死死者后,处理尸体这一行为。

……

看完全部卷宗后,叶恒抬头望向苏志成。

“志成,针对这四个疑点,那个钱辉是如何应对的?”

“这个人,绝对不是一般人,思维十分缜密!”

苏志成长长地叹了口气。

“我们提出的这四个疑点,换做别人肯定当场认罪,可他却以逻辑十分严谨的理由,一一给化解开了……”

说着,他指着卷宗上的第一个疑点,说道:

“当我们提出,尸检报告和他的供述不符时,他非但不认罪,反而第一时间质疑起尸检结果来。

一般来说,法医进行尸检的时间,与死者死亡时间相距越长,准确性就会越差,一般的分水岭在三天左右。

而本案中,死者尸体被发现时,已经足足过去近五天,因此他质疑检验结果不够严谨,死者的真正死亡时间,可能是四天,也可能是五天。

假设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四天,那么他的供述也就没有任何矛盾了。

就这样,我们提出的第一个疑点,就被他轻轻松松地化解了。”

接着,苏志成又指向卷宗第二个疑点。

“当我们询问钱辉,10月9日那天他的具体行动轨迹时,他也表现得十分镇定。

他说,当日中午回来搬运东西,是想处理一些旧物。

而这一点,我们也根据他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后,确认其行动轨迹和那些旧物,全部都与本案无关。

至于当晚出城,他的解释则是,想要去翠竹庄园找黄淑娟,但却没有找到,根本不是为了抛尸。

这种说法虽然疑点很多,但逻辑上却也说得通,所以这个疑点也被他化解掉了。”

“第三个疑点,关于死者在发送信息时,信号来自于他单位基站这个问题,他则直接亮出一张该基站的覆盖图,正好包含那栋楼后面一条步行街。

他的说法是,当时死者也许正巧就在这条街上。

而这一点,也存在着客观上的可能性。”

“至于最后一个疑点,案发现场胶带上那些指纹,他的说法则是,这卷胶带是他曾经用过的,当时扯下来很长一段没用,又将其沾了回去。

在整个询问过程中,他一直都表现得十分镇定,既没有出现过分惊慌的举动,也没有出现前后矛盾的供述。

更绝的是,在解答我们所有疑问后,他反而将了我们一军。

他说,既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