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可不看(1 / 2)

好家伙,这要是被他写进小号上,那追更的人岂不是要人肉他,给他寄刀片了?

21.

我利用新闻人脉很快就找到了那个被岳母带回去的女孩。

她是岳母舞团里才招收的舞蹈大赛冠军,前途无可限量。

只要再刷刷经验,明年很有可能以专业第一的成绩考进舞蹈学院。

下午,我趁着郑岳霖还没有来给我送汤,将人约到了医院附近的茶室里。

向她自我介绍完后,姑娘瑟缩地抓着自己的衣服。

眼神闪躲害怕地看着我,「你想做什么?」

我没有说话,将视频放在她面前。

姑娘闭上眼,没有看。

「我,我,是我不识好歹,林老师好不容易给我牵线搭桥,是我没有把握好机会。」

我没有想到,居然得到这样的回答。

「姑娘,你别怕,我不是来威胁你的,我想告诉你,你要是想报警,我可以帮你。」

她摇摇头,手抖着想要删除,点了好几次却始终没有按下删除键。

她嘴唇颤抖,眼眶含泪,「可是他们会说我不检点。」

我瞳孔微怔,是啊,现在的无良媒体,哪一个不是见风使舵,有钱能使鬼推磨呢?

再完美的受害者,在他们的嘴里,都可以十恶不赦。

我倒了一杯茶,递给了浑身发抖的姑娘。

「你别害怕,你要是不愿意,我可以立刻删除。」

「你要是想报警,你是未成年人,可以要求警方保护你的隐私,媒体也不能曝光你的姓名和模样。」

「你已经比很多人勇敢了!你没有妥协,你的那一巴掌,你拿着刀反威胁她们,你都是在保护自己。」

「可他们呢?利用你的善良,利用你的上进,利用你的单纯,想要伤害你。」

「无论对面是谁,都不值得被原谅。」

小姑娘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她嘴唇颤抖,泣不成声。

「可是是我主动跟她回家的,也是我心甘情愿穿上那件衣服的。」

「姑娘,受害者有罪论是施害者的狡辩,无论什么都没有办法改变,林淑莲借由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的事实。」

「好!我要报警!」

22.

从家里搬出来后,我第一次主动来找老婆。

我不知道这件事告诉她,我们的关系会有怎样的走向。

但是这件事我必须去做。

我在心里打着腹稿。

我发现你的母亲牵线未成年出卖身体。

我要帮助这个姑娘伸张正义。

如果你不希望我这么做。

明天我们就去离婚。

看着灯火通明的大楼,我心里一阵酸涩。

我和林忆安相识于一场职业交流会。

后来网络上一个孩子因为寻找亲生父母被网暴自杀,很多下三滥媒体诋毁、诬陷。

我和林忆安作为两种媒体力量为真相奔波,慢慢相处下来,我们对彼此产生了好感。

因为我们志同道合,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目标。

我想她能够理解我的做法。

23.

办公室里的灯都关了,只剩下林忆安办公室里的那盏。

我拄着拐杖,走进这个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地方。

「宋瑾!你怎么来了!我正打算明天去医院照顾你呢!」

见到我来,林忆安很开心。

我扯了扯嘴角,坐了下来。

「这是你们跟进的最新社会热点?」

「是啊,我们多方求证,终于摸清楚了!这个儿媳不让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