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衣服,其他衣服一件都没有。
忘情带着那个他来到了约克城最昂贵的地方,在这里给那个他购买了各种衣服,对方全部拒绝了,那个他对忘情说:“他只穿忘情自己设计和制作的衣服。忘情明白了,马上按照手稿的样子,亲自裁剪缝制了一件和手稿中一模一样的衣服,那个他把衣服穿在身上,手稿就像是活了一样。
那个他和忘情重新回到办公室,两个人在此呆了一夜,还要呆的更久,那个他拼命的设计着,他的灵感仿佛是用永无止尽的,仿佛是回忆起了与忘情之间的承诺,要通过女装和忘情顶峰相见。无论那个他是怎样想的,忘情都陪在他的身边,记忆是模糊的,体温却是真实的,忘情不知道哪个他是否真的是那个他,但是忘情知道,那个他比记忆中的样子还要鲜嫩可口,让她不能忘记。
这两天,忘情看镜子的时间甚至都少了,她没有时间看镜子,也不愿意看镜子,她只喜欢盯着那个他的脸看,看到那张脸,就好像回到了过去的青葱岁月,好像岁月的蹉跎都没在身上留痕,好像自己不是现在的忘情,而是走出校园的,年轻有理想的那个忘情。
皮肤的褶皱让忘情不愿意看到,她只喜欢看那个他的脸,只有那张脸,才能给予忘情曾经的美好和甜蜜。
那个他拼命的工作着,他专注工作的眼睛真的很帅,忘情今年42岁了,有的时候注视那个他的侧脸,也会愣住,目光被吸引到了,沉浸进去,无法自拔。
甜蜜的记忆第一次变得没那么重要了,她正在创造甜蜜,用自己和那个他的未来。
那个他了解她的一切爱好,饮食习惯,穿衣风格,那个他像是忘情肚子里的蛔虫一样,无微不至的体贴他,那个他工作的样子很帅,那个他工作的时候很弱认真,那个他全心全意扑在女装上面。
在那个他日以继夜的创造手稿的时候,忘情和那个他在下班的时间,一件件地做着这些年本应该做却没有做的疯狂事情。那个他陪伴忘情走过一缕缕日光,走过一寸寸山河,走过约克城的每一片土地。
那个他和忘情拍了大头贴,唱了KTV,在舞池中浪漫,在深夜下温存,那个他和忘情是那么的合拍,合拍到忘情不愿意去注意身边人的目光,合拍到忘情忘了自己今年已经四十二岁了,忘掉年纪去追寻年轻时候的美好。
直到那一天,在沙滩奔跑的时候,忘情摔倒了,膝盖流出的血液量少的可怜,忘情这才意识到自己的皮肤原来已经不在水嫩了,干巴巴的像是死皮贴在骨头上。
而忘情呢,忘情的脸就像是吹弹可破的皮球一般,即便在黑夜中也嫩的快要出水了。
忘情意识到了什么一言不发被那个他扶起来,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继续和他一起工作,一起玩耍,一起找回那些年应该有却被工作填满了的记忆。
当那个他所有的手稿完成的时候,他消失了,永永远远的消失了。
忘情在夜风中流泪,持红色大剑的少女站在忘情的身后,月光迷人,明亮如钩。
约克城的妖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