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台的程少宝眼眶微热。他想起凌晨在录音棚外等她的无数个深夜,想起那些改了又改的乐谱上,密密麻麻的批注,想起他总说“别让她有压力,唱歌开心就好”。
美孚新村的公寓里,电视屏幕映着林沫鞠躬的身影。林琳轻轻碰了碰凌晨的胳膊,见他望着屏幕出神,嘴角却抿着浅浅的笑意。“她还是说了。”黎老师叹了句,语气里带着欣慰。凌晨没说话,只是伸手替林琳拢了拢披肩——他知道林沫的性子,看着柔,心里却藏着股执拗,就像她唱歌时,总在尾音里藏着石坎的山风,清冽又执着。
红磡的舞台上,林沫已经挺直了背。她没再多说,只是举起奖杯,又鞠了一躬。台下的掌声比刚才更响,有人在喊“林沫”,有人在猜那个“他”是谁,可这些都不重要了。对她而言,这声谢谢,是穿过麦克风,更是穿过山海,送到那个总把光环往她身上推的人耳边。
退场时,晚风掀起她的裙摆。林沫捏着奖杯,脚步轻快了许多。程少宝说:“凌晨要是在,准得说你不听话。”她笑了,眼里闪着光:“他会懂的。”
有些感谢不必指名道姓,就像有些陪伴从不需要张扬。凌晨写的歌里藏着她的声音,她的歌声里藏着他的影子,这就够了。就像此刻红磡的霓虹再亮,也亮不过他们心里那点无需言说的默契——一个甘愿托举,一个懂得铭记。
林沫刚刚走下舞台,程少宝笑着说:“凌晨刚才来电话到后台了,说让你领完奖赶紧回家,你姐林琳煮了糖水等你呢。”林沫点点头,捏着奖杯的手紧了紧,忽然觉得这红磡的璀璨,竟不如美孚新村那盏暖黄的灯。她轻声说:“那我们快点走吧,我还想跟他们说说话呢。”
夜风吹过红磡的回廊,奖杯上的光映着她的侧脸。这个年二十九的晚上,香港乐坛记住了“林沫”这个名字,也记住了一个捧着奖杯、心里念着家人的姑娘——她像株茉莉,在舞台的强光里轻轻舒展,香却始终飘向美孚新村那扇亮着灯的窗。
穿越到1976年成痞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