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帝拓跋濬时期,就曾数次下诏禁贪,献文帝拓跋弘时期,也作了严格规定,并有人提出了给官吏班禄的建议,可惜并未能实施。
到了冯太后这里,太和八年(484年)六月,在冯太后的主持下,北魏仿效两汉魏晋旧制下达了“班俸禄”诏书。
规定在原来的户调之外,每户增调三匹、谷二斛九斗,作为发放百官俸禄的来源。内外百官,皆以品秩高下确定其俸禄的等次。俸禄确定之后,再贪赃满一匹者,处死。
这是一个好事,虽然在原来户调之外,又增加的份额,但,这些是死的,不用担心时不时被人掠去辛苦攒起的财富。
但,有些民众转不过着弯来,目光短浅,看着比以前付出更多,便觉得不满。
而且,这项改革,也是挡了一些人的生财之道,引起了以淮南王拓跋他为代表的鲜卑贵族的反对,他奏求停行班禄,依旧断禄。
但冯太后铁腕执行,太和八年九月间,孝文帝的舅舅,时任秦益二州刺史的李洪之,因贪暴无度,被令在家自裁,地方官员坐赃处死者四十余人。经此整饬,北魏吏治大有改观,贪赃受贿者也大有收敛。
再来说说均田制。
太和九年(489年)十月,冯太后在大臣李安世的建议下,颁布了“均田令”。“均田令”是指国家对无主荒田以的名义定时、按人口分授给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