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五章 扶持,神界“科研”改革(4 / 4)

亡灵法师在末世 俯思 5329 字 2020-04-30

些研究者不愿意公布论文,而是私下与资本合作。保密知识,这对我们太初古殿不利,我们难以知道那些知识。而且这不利于知识共享,影响其它神祗的研究发展。”

纪嫣道:“所以,我认为,关键在于,给科研人员一定的利益。具体分几步来解决。

“首先,不论是在诸神交易平台进行大规模交易,还是摆地摊、自建商铺,凡是大规模交易同种类的‘产品’并获利的,必须公布,自己的产品,引用到了哪份论文与哪份论文的理论知识。

“可以不涉及具体的生产步骤,但相关知识是从哪里引用的,必须点明。而如果没有相应论文发表的,那就自己发表,自己引用。这样能既保密关键的生产技术,又能有利于理论的传播引导。

“如果有谁不想透露自己的理论知识,那么,就将自己的产品销售量减少,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或者必须支付更高额度的税金。交易越大,税率越高。如果心痛了,就点明引用了哪篇哪篇论文的知识。不需点出全部,不需详细指明运用哪篇论文的哪一项细点,点明引用大概哪篇论文的知识点就可以了。

“然后,发布论文的神祗,论文被验证并且产生产品,产生大量的利益,那就有资格获得部份利益,百分之几或更多或更少的利润分享。相当于技术入股。有效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接着,发布论文的神祗,如果在自己的论文之中引用其它论文的论点,必须指出来。那么,自己的论文如果被其它神祗用来产生产品并获益,分享到的利润,必须又额外分出几个千分点或几个万分点的少许利益给自己引用的论文的作者。

“这样,越高端的论文,被引用得越多,对众神产生的好处越大,这论文的作者,也可以获得更多更大的利益。

“最后,我们修建一些专属的店铺,允许在里面使用更高更强的神力而不会被强行传送出外面,但还是限制着不能超过太多的力量,散发的神力不允许超出店铺之外。

“这些店铺的租金、税收,加上那些不肯说明自己的产品引用了什么论文而被加罚的商家的罚金,汇集起来,作一个‘奖励基金’,我们每个月乃至每年乃至十年百年,都对发布的论文进行评奖,比如‘最大影响度’,‘最具突破性’等等的奖,给予奖金,给予嘉奖,给予名誉!

“有名有利,还愁那些专家学者型的神祗不会专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