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两宋局(3)变法功过(6 / 8)

光远大,在吏治问题还不太严重时就抓吏治是正确的,但过于理想化,打击面太大、太急,阻力就大,以致在官员当中无法获得需要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范仲淹自己引退,维护了朝堂秩序的稳定,也没有造成社会动荡不安,随后,出现了庆历之治和嘉祜之治短暂好转,另一方面,问题也在逐步恶化,吏治没有改善,财政逐步出现赤字,引致一场更大的改革,就是王安石主导的熙宁变法。

对庆历变法本身的基本评判庆历变法的主旨是改进吏治,所以只有范仲淹改革十条中前四条有关,它们分别是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长官,根据它们的内容和实质,庆历变法只涉及差派官的选拔和考核以及进入候选官吏的科考途径。可见庆历变法的诉求不是对整个冗官的解决,也就是即使庆历变法获得完全的成功,也没有解决最基本的冗员问题。同时,提高官员的效率和改善后备官吏来源,也并没有针对冗员本身,效率提高,只能说给减少冗员提供了可能。但是从宋朝一开始的职官制度设置,效率就不是重点,重点是互相牵制保证皇室统治的安全,它的各级管辖从京都到地方的分权、文武高度分开,都是为了这个目的,还有剥夺军职给官给田都是捅一个目的,那些才是宋朝体制的根本,没有可能触及的。所以,庆历变法目的也不是解决三冗,而是提高参与统治的各级官员的执政效率,只有在这个层面才会引起矛盾,但是这个矛盾和惯常的官吏考核是重合的功能,范仲淹没有必要集中在自己手里。他替换的那些渎职官员难道不应该在例行考核中被撤职?这是在智慧上的不足。这些缺点使得变法在小范围内也没有实现变法的目的。而仁宗的动摇、范仲淹的软弱,甚至造成变法根本就没有形成核心力量,焉能不失败。

熙宁变法庆历新政二十六年以后,也就是熙宁二年开始了王安石变法。这时候,宋朝之前没有解决的问题日趋严重,北宋的衰颓日甚一日。相比较而言,熙宁初开始出现国库收入下滑现象。熙宁之前的几年,国库这部分已出现赤字,需要内库支助。为了解决问题,王安石在神宗支持下,再一次倡导变法。但是王安石对北宋社会的认识,他的变法的目的却与范仲淹却大相径庭。王安石认为:北宋的主要问题是不会理财,变法应在生财、理财上下功夫。而官吏政治的腐败,不是主要问题。反而应该普遍加俸,厚禄养廉,使官员感受到改革的好处,争取他们支持经济变法,也就是说,他的目的不是解决三冗问题,而是在客观事实杀官扩大了三冗。而本来由于三冗引起的社会矛盾,不但未能受到限制,反而受到怂恿而更加扩大,而且深入到朝堂上,让从皇上到大臣到各级官吏所有人都犬儒其中。

庆历新政与熙宁变法的根本不同就在于:庆历新政是以整饬吏治为首要,以砥砺士风、改革科举、兴办学校、认明经旨、培养人才为本源,兼及军事、经济等领域,而熙宁变法则以理财为方今先急,为了增加税赋受人,在制定法规、选用官员方面都将能不能增加收入放在重大位置上。早在嘉祐四年,王安石在写给宋仁宗赵祯的《言事书》中曾经概括地举述了存在于北宋中叶的严重问题,以及造成这种问题的总根源,但是皇上和主政大臣却没有任何反应。直到十年以后的熙宁二年,王安石的变法思想才终于受到了神宗的重视,王安石才聚合吕惠卿、曾布等人,先后制定和推行了一系列新法。为了保证变法的顺利实施,他们另设一个为新法制定法规的新机构,名称是制置三司条例司。后来在群臣反对下,取消条例司,又将权力转到司农寺。新法以理财为先,主要的目的是富国强兵。主要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均输法、市易法、免役法、保甲法和保马法等法令。这些法规和相应施政,初衷是从生产着眼,减轻小农负担,抑制豪强兼并,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供天下之费。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